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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月考卷及答案八

来源:华课网校  [2022年6月17日]  【

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A.购进的住宿服务

B.购进的贷款服务

C.购进的娱乐服务

D.购进的餐饮服务

【答案】BCD

【解析】选项A:购进住宿服务,取得合法扣税凭证且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选项BCD: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营改增行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售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提供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C.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D.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答案】ABD

【解析】选项C: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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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A.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B.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C.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D.外国企业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

【答案】AC

【解析】选项B: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选项D:“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B.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租期届满的当天

C.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银行款项的当天

D.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答案】AD

【解析】选项B: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选项C: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5.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A.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B.存储地点在境内的仓储服务

C.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D.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免征增值税。

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

A.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B.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C.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D.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答案】ABCD

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固定业户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未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追征税款

C.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答案】AD

【解析】选项B: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选项C: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8.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有()。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B.将自产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

D.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分配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福人),视同销售;选项CD: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投分送),视同销售。

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物流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的有()。

A.打捞救助服务

B.装卸搬运服务

C.港口码头服务

D.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答案】ABC

【解析】选项D: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1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B.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C.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D.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可以继续抵减,直至全部抵减完毕

【答案】BC

【解析】(1)选项A: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2)选项D: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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