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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习题:合同的履行

来源:华课网校  [2022年3月5日]  【

  1、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A.行使不安履行抗辨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1)本题不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等情节,与撤销权无关,排除选项D;(2)当事人约定“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即先交货后付款——存在先后履行顺序,排除选项C;(3)乙是付款方,是后履行义务一方,行使的是后履行抗辨权,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

  2、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煤炭1000吨,甲于4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煤款,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3月31日,甲调查发现,乙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将于4月15日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多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4月1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在乙的履行期届至之前,无法确知乙将来是否会违约

  B.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甲若怀疑乙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已方义务

  C.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后履行抗辩权

  D.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答案]D

  [解析](1)“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存在先后履行顺序;(2)甲先付款,属于先履行义务一方,其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3)“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的确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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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有权要求()。

  A.乙承担违约责任

  B.丙承担违约责任

  C.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乙、丙按份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甲公司将货物送至丙公司,经丙公司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应付清货款。甲公司在送货前发现丙公司已濒于破产,遂未按时送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丙公司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1)濒于破产的是丙公司,而不是付款人乙公司,甲公司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2)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甲公司)应当向债权人(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5、下列有关代位权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债权人应当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B.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所有债权行使代位权

  C.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D.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债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所以选项A错误;专 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行使代位权,所以选项B错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选项C错误。

  6、赵某欲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侯某的手机.但苦于现金不足,遂与侯某约定,手机先给自己使用,价款由同宿舍的高某于下周末前代赵某垫付。高某表示同意。至约定的付款期满,高某并未支付手机款。下列关于侯某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请求赵某或高某承担

  B.请求高某承担

  C.请求赵某承担

  D.请求赵某和高某共同承担

  [答案]C

  [解析]选项C,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7、赵某欠侯某250万元,已到清偿期限。但赵某一直宣称无力偿还,侯某经调查发现,高某因借款购房欠赵某120万已到清偿期限,邻居王某因生活琐事将赵某打伤欠其医药费2万元,郭某因替考中级职称考试欠赵某1万元,吴某因炒股刚刚向赵某借款50万元并约定一年后偿还。赵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侯某可以对高某欠赵某的债务行使代位权

  B.侯某可以对王某欠赵某的债务行使代位权

  C.侯某可以对郭某欠赵某的债务行使代位权

  D.侯某可以对吴某欠赵某的债务行使代位权

  [答案]A

  [解析]选项B,专 属债权不能代位行使:选项C,违法行为取得的债权不能代位行使:选项D,未到期债权不能代位行使。

  8、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X市为交货地

  B.Y市为交货地

  C.X市为付款地

  D.Y市为付款地

  [答案]B,D

  [解析]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按“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卖方)所在地(Y市)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卖方)所在地(Y市)履行。

  9、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有()。

  A.安置费给付请求权

  B.劳动报酬请求权

  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D.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答案]A,B,C,D

  [解析]专 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10、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A.债务人放弃其到期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B.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C.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D.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答案]A,B,C,D

  [解析]债务人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均可)、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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