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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试题及答案七

来源:华课网校  [2021年5月15日]  【

  [单选题]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施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根据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选项A正确);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B正确);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选项C错误);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D正确)。

  [单选题]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在执业中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下列关于合伙人对此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王某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王某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王某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D.王某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 A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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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所以选项A表述正确。

  [多选题]某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有限合伙人陈某的下列行为中,不违反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未经授权代表该基金对外签订合同

  B.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C.对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D.参与选择承办该基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 BC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选项BCD均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出现一定情形时当然退伙,下列不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有限合伙人死亡

  C.有限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D.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 A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

  根据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B.国务院制定的《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答案] B

  [解析]考核行政法规的具体内容。

  (1)“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2)“国务院制定的《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属于法律;

  (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

  [多选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6周岁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手表赠与赵某

  B.宋某以泄露王某隐私为由,胁迫王某以超低价格将祖传古董卖给自已

  C.张某以高于市场价30%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

  D.甲公司代理人刘某与乙公司负责人串通,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

  [答案] AD

  [解析] (1)选项B: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C:如果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多选题]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人员中,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有()。

  A.张某,20周岁,待业人员,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B.刘某,16周岁,网店店主,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

  C.李某,18周岁,大学生,学费和生活费由父母负担

  D.王某,7周岁,小学生,已参与拍摄电视剧两部,获酬3000元

  [答案] BC

  [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选项A: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B: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C: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D: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判断题]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答案] ×

  [解析]本题考核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根据规定,所附的条件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条件不一定成就);所附期限必 然会到来。故本题万一李某一辈子单身不结婚,则陈某的房屋就送不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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