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 >> 经济法模拟题 >> 文章内容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练习题九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11月5日]  【

  【例题·单选题】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设立及相关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

  B.乙既可以是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是普通合伙人

  C.三方可以约定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国有企业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题目中只能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选项A表述错误,当选。

  【例题·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 )。

  A.合伙人的出资

  B.合伙企业取得的专利权

  C.合伙企业接受的捐赠

  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因租赁占有的财产,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属于出租人,因此选项D不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

  C.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不得转让。因此选项B说“视为同意”是不对的。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下列违法情形中,依法应当吊销营业执照的有( )。

  A.涂改营业执照且情节严重

  B.开业后自行停业时间连续达到9个月

  C.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

  D.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被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但逾期仍未办理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选项A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选项B正确。

  【例题·判断题】投资人违反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行政责任。(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投资人违反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08)·简答题】张某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007年3月2日,张某将设立申请书等申请设立登记文件提交到拟定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如下:张某以其房产、劳务和现金3万元出资;企业名称为A贸易有限公司。3月10日,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张某“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3月15日,张某将修改后的登记文件交到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3月25日,张某领取了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于3月20日签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该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成立后,张某委托王某管理A企业事务,并书面约定,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业务均须取得张某同意后执行。B企业明知张某与王某的约定,仍与代表A企业的王某签订了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张某知道后以王某超出授权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但B企业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为由主张合同有效。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3月2日提交的设立申请书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①以劳务出资不符合规定;

  ②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

  (2)A企业的成立日期是哪天?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企业的成立日期为3月20日。

  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3)B企业主张合同有效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B企业主张合同有效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B企业明知张某与王某的约定,不属于善意第三人,该买卖合同无效。

1 2
责编:zp032348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