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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高频考题五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10月3日]  【

  一、单项选择题

  1.侯某和赵某于6月1日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6月10日侯某与银行签订购房按揭贷款合同,6月20日侯某和赵某去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6月21日侯某和赵某去房屋所在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6月25日赵某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侯某,则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 )。

  A.6月1日

  B.6月20日

  C.6月21日

  D.6月25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登记时起转移。

  2.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次日丙找到甲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该玉器,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全部价款,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给丁。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

  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D.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A);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并且约定在乙付清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甲。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出质给知情的丙,对甲造成损害,则甲可以取回电脑

  B.如果乙已经支付了80%的价款,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C.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卖给丁,丁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D.如果甲乙之间是买卖房屋的合同,仍然可以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只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将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D表述错误。

  4.甲公司向乙企业订购10辆货车,约定分两批交付,同时订购了随车维修工具。已知各辆货车均独立运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因车辆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同时解除购买维修工具的合同

  B.如果因维修工具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同时解除购买车辆的合同

  C.如果某一辆车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解除购买全部车辆的合同

  D.如果第二批交付车辆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解除购买全部车辆的合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检验。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选项B说法错误。由于各辆货车独立运营,不符合约定的货车不会影响其他货车合同目的的实现,因此不能解除全部车辆的合同,选项CD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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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赵某欲购买一套商品房,虽然明知A房地产公司尚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明,但担心房屋价格上涨,仍向A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双方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后赵某又看中了相同地段一价格更加合适的二手房,以A公司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明为由要求其返还定金,双方谈判未果,赵某诉至法院。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A公司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证明,则下列对该预售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有效

  B.无效

  C.未生效

  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预售商品房,必须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6.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7.2018年2月6日赵某将一辆汽车赠送给高某,4月15日赵某意图非礼高某,被奋起反抗的高某用水果刀扎伤。高某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并通知赵妻将赵某送至医院,当晚19时,赵某经抢救无效去世。高某因正当防卫被法院宣告无罪。赵妻作为继承人拟对高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赵某对高某的赠与合同,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赵妻不能撤销赵某对高某的赠与合同

  B.赵妻的撤销权应在2018年10月15日前行使

  C.赵妻的撤销权应在2019年4月15日前行使

  D.即使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赵妻也可以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本题中高某被宣告无罪,并非因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因此赵妻不可以撤销赠与。选项BCD说法错误。

  8.甲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向乙合作社借款20万元,约定期限1年,利息为5%。乙合作社预先扣除利息1万元,甲企业实际得到19万元。借款到期时,甲企业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是( )万元。

  A.19

  B.19.95

  C.20

  D.2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利息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19+19×5%=19.95(万元)。

  9.侯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借款时双方只约定借期1年,并未约定利息。但侯某直至2年时才归还该笔借款,则赵某可以要求侯某支付的利息是( )元。

  A.0

  B.6000

  C.12000

  D.24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利息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赵某借款100万,双方签订的借款凭证中约定借款2年,按年付息到期还本,年利率45%,甲公司在第一年向赵某支付利息45万元,若甲公司第二年逾期未付息,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赵某可以向法院主张由甲公司支付剩余利息45万元

  B.赵某可以向法院主张由甲公司支付剩余利息3万元

  C.赵某可以向法院主张由甲公司支付剩余利息15万元

  D.赵某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甲公司按照借期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利息的规定。第一年多支付45-100*36%=9万元,第二年赵某可以向法院主张100*24%-9万元=15万元,选项B正确。

  11.甲加工厂承担乙单位的材料加工工作。因为工期紧,经乙单位同意,甲加工厂将任务的主要部分委托给丙公司来完成。由于丙的部分新员工缺乏经验,使得加工后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该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的是( )。

  A.丙公司

  B.甲加工厂

  C.甲加工厂和丙公司

  D.甲加工厂、丙公司和乙单位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所以此题由甲加工厂承担。

  12.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50%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乙的损失

  B.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约定金额向乙支付报酬

  C.甲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赔偿乙的损失

  D.甲无权解除合同,并应依约向乙支付报酬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根据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一个特点。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3.某工程的总承包人乙公司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200万元的经济损失。则下列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只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只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首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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