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 >> 经济法模拟题 >> 文章内容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冲刺试题九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8月2日]  【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

  A.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

  B.买受人已受领标的物,但出卖人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的单证

  C.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未前往提货

  D.因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而将标的物提存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因此选项A中是出卖人承担风险。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此选项B中是已经受领标的物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因此选项C中是买受人承担风险。标的物提存后,风险是债权人承担;因此选项D中是买受人(债权人)承担风险。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一批货物,约定甲公司于5月6日到乙公司仓库提货。由于甲公司疏忽,当日未安排车辆提货,次日凌晨乙公司仓库遭雷击起火,该批货物全部被烧毁,下列关于该批货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承担货物损失,因其未按约定时间提货

  B.乙公司承担货物损失,因为货物仍在其控制之下

  C.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货物损失,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

  D.乙公司承担货物损失,因为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临考冲刺题库(三科) 限时半价抢购
等级:★ ★ ★ ★ ★   历年真题+考前试卷

  【例题·单选题】某商场为促销健身器材,贴出告示,跑步机试用一个月,满意再付款。王某遂选定一款跑步机试用。试用期满退回时,该商场要求王某支付使用费200元。下列关于王某应否支付使用费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王某应当支付部分使用费,因为跑步机的磨损应当由王某和商场共同负担

  B.王某应当支付使用费,因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C.王某应当支付使用费,因其使用跑步机造成磨损

  D.王某不应当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对此未作约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卖人在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存在特定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返还已购买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下列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

  A.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B.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

  C.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D.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买受人因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第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第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第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例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中的租赁合同,属于定期租赁合同的是( )。

  A.甲将一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20年

  B.甲乙签订一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

  C.甲乙订立一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

  D.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按照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选项A中,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也有明确的约定,因此属于定期租赁合同。BCD选项均属于不定期租赁。

  【例题·判断题】陈某与李某口头约定:陈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租赁期1年,月租金1000元。该房屋租赁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特殊情形包括( )。

  A.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B.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C.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其侄子的

  D.租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1 2
责编:zp032348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