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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历年考题:增值税_第3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8年8月30日]  【

  【例题5】(2014年)

  甲家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一批橡木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橡木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2)外购一批松木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松木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

  (3)向农民收购一批榆木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

  (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

  (5)向某商贸企业销售办公家具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6)转让一项技术,取得收入10万元。

  已知:甲家具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问题1】甲家具厂外购橡木负担的进项税额及支付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分别说明理由。

  【问题2】计算甲家具厂外购松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3】计算甲家具厂收购榆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4】计算甲家具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5】计算甲家具厂销售办公家具的销项税额。

  【问题6】甲家具厂转让技术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缴纳,说明理由。

  【答案1】①甲家具厂外购橡木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为购买的橡木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应税项目,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

  ②支付的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为甲家具厂从乙运输公司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答案2】甲家具厂外购松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6×(1-10%)=23.4(万元)

  【答案3】甲家具厂收购榆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13%+3×11%=5.53(万

  【答案4】甲家具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50×17%=42.5(万元)

  【答案5】甲家具厂销售办公家具的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答案6】甲家具厂转让技术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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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6】(2012年)

  甲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销售,同时从事木制工艺品、筷子等的生产经营。

  (一)相关资料

  2012年8月,甲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油漆、修理零备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税额8.5万元。

  (2)购入原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税额26万元。

  (3)将橡木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本月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81.9万元,将部分橡木做成工艺品进行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2.65万元。

  (4)销售自产B型实木地板4.5万平方米,不含税销售额为每平方米28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收取包装费11.7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5)将自产C型实木地板0.1万平方米用于本公司职工食堂装修,成本为5.43万元,C型实木地板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将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0.2万平方米无偿提供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于装修该房地产公司的样板间供客户参观,D型实木地板的成本为18万元,市场销售价为每平方米160元(不含增值税额)。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5%;相关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二)甲公司财务人员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情况:

  (1)当期进项税额=8.5+26=34.5(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81.9÷(1+17%)×17%+52.65÷(1+17%)×17%+4.5×280×17%+11.7÷(1+17%)×17%=235.45(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单位:万元):

  【问题1】甲公司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题2】计算甲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答案1】(1)不符合规定之处:

  ①将自产的C型实木地板用于本公司职工食堂装修,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②将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无偿赠送给某房地产公司,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答案2】应纳增值税额

  ①当期销项税额=(81.9+52.65)÷(1+17%)×17%+[280×4.5+11.7÷(1+17%)]×17%+5.43×(1+5%)÷(1-5%)×17%+0.2×160×17%=241.91(万元)

  ②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50+26=34.50(万元)

  ③当期应纳税额=241.91-34.50=207.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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