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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各市2019年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时间

来源:华课网校  [2020年4月22日]  【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已开始发放,各市合格考生自行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

  各市区成绩合格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指定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具体事项以所在地财政局通知为准。

  江苏2019年中级会计师证书各市陆续开始领取,考生可以参考下表安排:

各市

2019年证书领取时间

领证通知

南京 现场领取

2020年4月2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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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 现场领取

2020年4月1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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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 现场领取

2020年4月1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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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 现场领取

2020年4月13日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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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 现场领取

2020年4月13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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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现场领取

2020年4月21日-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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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 现场领取

2020年4月20日—6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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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 现场领取

4月20日-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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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 现场领取

4月22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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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 现场领取

2020年4月22-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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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 现场领取

4月24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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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 现场领取

2020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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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集的流程

  1.会计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如果在注册时提示身份证、手机号已经被注册等技术问题,请与02512345联系解决)。

  2.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3.后续变更,首次采集审核通过后,如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由本人登录系统自行修改后,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生效。

  对于未领取证书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办理证书的,证书销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

  相关阅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资格人员可申请技能补贴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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