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单元 计划生育
第一节 避孕
1.工具避孕
利用器具防止精液泄入阴道,阻止泄入阴道内的精子进入宫腔,或改变子宫腔内的环境,以实现避孕的目的。
【适应证】
已婚育龄妇女,愿意选用而无禁忌症者均可放置
【禁忌症】
①月经过多过频;②生殖道急性炎症;③生殖器官肿瘤;④子宫畸形;⑤宫颈过松、重度陈旧宫颈裂或子宫脱垂;⑥严重全身性疾患。
【放置时间】
①月经干净后3~7日;②人工流产后立即;③产后3个月、剖宫产后半年;④哺乳期放置排除早孕。
【放置方法】
排空膀胱→取膀胱截石位→常规消毒→铺孔巾→双合诊→窥器扩张阴道暴露宫颈→消毒阴道、宫颈和宫颈口→夹住宫颈前唇,稍向外牵拉,使子宫呈水平位→用探针探测宫腔深度→选择节育环→将节育器放于放置器上,轻轻送到宫底,然后轻轻退出放量器。带有尾丝者在距宫口2cm处剪断,观察无出血可取出放量器及阴道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