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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工作实务全真模拟题十

来源:华课网校  [2022年7月12日]  【

1、下列主体中,不能适用行政处罚的统计调查对象是()。

A.国家机关

B.企业

C.事业单位

D.个体工商户

[答案]A

[解析]统计行政处罚是指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依法对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适用于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这两种统计调查对象。

2、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实施统计行政处罚时,既不能对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给予很重的或者较重的统计行政处罚,也不能对社会危害相当大的统计违法行为给予较轻的统计行政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体现的是()原则。

A.公正公开原则

B.过罚相当原则

C.法定原则

D.合理原则

[答案]B

[解析]统计行政处罚与统计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即“过罚相当”的原则。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实施统计行政处罚时,应严格按照统计法律规范的规定执行,既不能对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给予很重的或者较重的统计行政处罚,也不能对社会危害相当大的统计违法行为给予较轻的统计行政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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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不能给予较重的处罚,对社会危害性大的统计违法行为不能给予较轻的处罚是()。

A.处罚法定原则的体现

B.职权法定原则的体现

C.公正公开原则的体现

D.处罚与行为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答案]D

[解析]在统计法律规范中,都明确规定了与统计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处罚种类,统计执法检察机关在实施统计行政处罚时,应严格按照统计法律规范的规定执行,既不能对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给予很重的或者较重的统计行政处罚,也不能对社会危害相当大的统计违法行为给予较轻的统计行政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即体现了统计行政处罚与统计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4、下列哪些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A.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统计资料

B.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C.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

D.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答案]D

[解析]《统计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以下各项不属于统计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要求的是()。

A.统计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法定的,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B.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法定的

C.统计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

D.在实施统计行政处罚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答案]D

[解析]统计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体现在三个方面:统计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法定的,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法定的;统计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选项D体现的是公正原则。

6、以下()属于我国统计行政处罚的范畴。

A.没收违法所得

B.责令停产停业

C.吊销营业执照

D.记过

[答案]A

[解析]我国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三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7、统计行政诉讼是()对统计行政案件依法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活动。

A.统计部门

B.人民法院

C.法制部门

D.监察部门

[答案]B

[解析]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裁决的活动。

8、与刑事诉讼相比,统计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

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B.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

C.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D.人民法院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

[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是行政诉讼特有的一项原则,ABC三项属于刑事诉讼也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9、在统计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中,统计行政执法机关是()。

A.原告

B.被告

C.统计诉讼代理人

D.统计诉讼第三人

[答案]B

[解析]统计行政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被告只能是行使统计行政权力、做出引起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统计行政执法机关,即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原告则是认为统计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0、当事人对国家统计局派出的省级调查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是()。

A.省级人民政府

B.省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D.国家统计局

[答案]D

[解析]对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管辖根据《统计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执行。具体分两种情况:当事人对国家统计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的调查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其他调查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在该派出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的调查机构申请行政复议。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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