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统计师 >> 行业知识 >> 行业要闻 >> 文章内容

2018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8573元

来源:江西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2019年7月16日]  【

  2018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573元,比上年增加7144元,名义增长11.6%。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0772元,名义增长12.2%。扣除物价因素,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9.3%,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9.9%。

  分地区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南昌市,为78793元。有4个设区市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依次是南昌、鹰潭、九江和新余,分别为78793元、69945元、69270元和68812元,同比名义增长率分别为12.5%、8.5%、15.3%和18.1%。最高与最低设区市的年平均工资之比为1.34,与上年基本持平。

  表1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 区

2017年

2018年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61429

68573

11.6

南 昌 市

70017

78793

12.5

景德镇市

56093

61406

9.5

萍 乡 市

59589

68334

14.7

九 江 市

60083

69270

15.3

新 余 市

58256

68812

18.1

鹰 潭 市

64461

69945

8.5

赣 州 市

58642

65106

11.0

吉 安 市

54722

58953

7.7

宜 春 市

52737

59412

12.7

抚 州 市

58250

61305

5.2

上 饶 市

56449

62207

10.2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91038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9931元,卫生和社会工作87882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3倍、1.31倍和1.2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41736元,农、林、牧、渔业42158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7150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0.9%、61.5%和68.8%。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近一半行业的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最高与最低行业的年平均工资之比为2.18,与上年的2.27相比,差距有所缩小。

  表2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2017年

2018年

名义增长率

合计

61429

68573

11.6

农、林、牧、渔业

37769

42158

11.6

采矿业

49041

55651

13.5

制造业

53417

60717

13.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0226

77678

10.6

建筑业

52990

57340

8.2

批发和零售业

50814

57043

12.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0558

79238

12.3

住宿和餐饮业

37123

41736

12.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3333

82800

12.9

金融业

84304

91038

8.0

房地产业

56954

58792

3.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9468

56288

13.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0120

89931

12.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6782

47150

0.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1848

48994

-5.5

教育

70448

76544

8.7

卫生和社会工作

78366

87882

12.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4370

72367

12.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5324

80900

7.4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78186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14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5288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1%。最高与最低的年平均工资之比为1.41,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表3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2017年

2018年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61429

68573

11.6

国 有

72845

78186

7.3

集 体

51556

56307

9.2

股份合作

67887

75250

10.8

联 营

64288

72718

13.1

有限责任公司

53431

62762

17.5

股份有限公司

59610

67662

13.5

其他内资

52134

61709

18.4

港澳台商投资

50288

55288

9.9

外商投资

51765

59531

15.0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tjs/Files/2019-7/16/112734135.jpg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省共调查4.97万家,就业人员435.74万人。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责编:zp032348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