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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统计师《统计法规》高频考点:统计政务处分

来源:考试网  [2020年6月10日]  【

  在统计法律法规中,处分是指对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由政府统计机构将案件和处分建议移送任免机关、监察机关,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实施。

  统计政务处分是统计法律责任中一种主要的行政制裁方式。

  知识点一、统计政务处分的适用对象

  统计政务处分的适用对象:

  ①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②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

  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①行政机关公务员; 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③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知识点二、可以给予政务处分的统计违法行为

  (一)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统计违法行为

  1.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或者采用下发文件、会议布置以及其他方式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

  (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统计违法行为

  1.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2.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3.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4.组织实施营利性统计调查。

  (三)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行为

  1.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2.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3.迟报统计资料。

  4.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5.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单选题] 某公司统计员王某,因未按公司负责人的意图上报统计资料,被公司负责人勒令下岗待业,该公司负责人的行为(  )的行为。

  A.打击报复统计人员

  B.不重视统计工作

  C.虚报瞒报统计资料

  D.干涉正常统计工作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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