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法基础知识》考核知识点(18)
我国统计法制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国最早的统计法律始见于周朝;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统计法律: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统计法》;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次修正:1996年5月15日, 第二次修正:2009年6月27日;
目前,全国各地普遍形成以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为主的检查制度;
大力培养法律意识,是法制建设工作中一项中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