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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 2022年06月17日 ]  【

  晋城市城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29号)和《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市审管发〔2022〕3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晋城市城区(含南村镇,不含北石店镇,下同)的社会人员。

  2.持有晋城市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注:“已毕业人员”是指于2022年7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晋城市城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晋城市城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区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

  (三)晋城市城区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晋城市城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 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认定时间和地点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9:00——7月1日18:00。“晋城市城区政务服务网”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6月20日——7月15日;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和“晋城市城区政务服务网”网上确认的方式,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晋城市城区政务服务网”网上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晋城市城区政务服务网”网上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晋城市城区政务服务网”网上确认方式:本人登录晋城市城区政务服务网——个人注册(如提示已注册选择“忘记密码”后找回密码登录)——个人登录——搜索“教师资格认定”——立刻办理——填写基本信息、实名认证(刷脸认证)——搜索“教师资格认定”——立刻办理——上传资料——填写邮寄地址——提交;咨询电话:0356—2181085(早9:00—晚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详情咨询请加入2022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附件1)。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附件2)。

  (一)网上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二)体检及材料提交

  1. 体检

  时间:2022年7月1日前

  地点:晋城市城区第二人民医院 (新市西街629号)

  咨询电话:刘医生  15234636908

  郭医生  13835673649

  注:(1)体检表由医院提供,无需打印。

  (2)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指定但非强制的体检合作机构,暂居省外人员持有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的体检证明,或本区人员自公告发出前已在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医疗机构取得的体检证明,均同样有效(附件3、4)。 

  (3)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2.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完成体检后请同时提交以下纸质版复印件资料各一份:

  (1)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下同)

  (2)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6)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7)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一张用于体检表、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三)网上确认及材料审查

  申请人在晋城市城区政务服务网网上确认时(附件5),应向认定机构上传提交如下材料,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1.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照片(真实有效,下同)。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晋城市城区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照片。

  (2)持有晋城市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照片。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照片(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原件)。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照片。

  (4)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晋部队。

  3.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照片。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照片。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照片。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5.普通话条件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原件。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6.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照片(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户籍在山西省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在外省的,请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 港、澳 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8.其他材料

  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2)《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签字上传。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3)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证书发放

  区行政审批局提供证照免费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网上认定时填写邮寄地址。申请人确需自取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的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晋城城区政务服务”公众号发布的领取通知。

  (五)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补换发教师资格证申请重发流程

  原在晋城市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在晋城市城区政务服务网上上传提交相关材料照片。“晋城市城区政务服务网”网上补换发方式:本人登录晋城市城区政务服务网——个人注册(如提示已注册选择“忘记密码”后找回密码登录)——个人登录——搜索“教师资格认定(补换)”——立刻办理——填写基本信息、实名认证(刷脸认证)——搜索“教师资格认定(补换)”——立刻办理——上传资料——填写邮寄地址——提交;

  所需材料包括如下:

  1.身份证

  2.个人书面申请

  3.两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贴2寸照片)

  4.单位证明(证明其身份)

  5.《遗失声明》

  6.原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7.1寸照片1张

  附件:

  1.“2022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二维码.docx

  2.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docx

  3.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4.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5.城区政务服务网网上确认步骤.docx

  原文链接:http://www.jccq.gov.cn/zwgk/gsgg/202206/t20220616_1614518.shtml

责编:Liuji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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