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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 2022年05月13日 ]  【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深圳考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5月14日、15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深圳考区的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防控须知适用于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的面试。

  二、重要提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教体艺厅〔2022〕16号)、《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粤防疫指办防控函〔2022〕82号)、《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深圳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指引(2022年第一版)的通知》等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深圳考区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防疫要求做好防疫组考工作。

  三、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佩戴好口罩(身份验证和试讲时摘下口罩);

  (二)交验身份证;

  (三)交验准考证;

  (四)出示“粤康码”绿码;

  (五)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28天内无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六)核酸检测证明:

  考前14天内无深圳市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24小时内深圳市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

  考前14天内有深圳市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3次(须1天1测)深圳市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持有考前24小时内深圳市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按照《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通告》要求,提交考前14天《考生健康监测表》(见附件1);

  (八)体温检测低于37.3℃(不包括37.3℃)。

  四、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

  (一)粤康码为绿码,核酸检测证明符合正常参加考试要求,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现场进行抗原检测结果阴性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考生。

  (二)粤康码为绿码,核酸检测证明符合正常参加考试要求,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体温≥37.3℃)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考生,现场进行抗原检测结果阴性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考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一)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二)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正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自我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未落实深圳市防疫政策要求的人员;

  (三)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四)不能提供符合正常参加考试要求核酸检测证明的考生;

  (五)经由专业医护人员留观,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测,体温仍≥37.3℃,经考点防疫工作小组人员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考生。

  因确诊、隔离或者其他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2022年5月9日打印准考证后,面试考试时间之前向所报考区或现场向考点工作人员如实提交退费申请(退费申请模板见附件2),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退费事由、个人签名、联系电话,申请时间等基本信息。经考区统计退费人数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省厅报教育部确认后可退还报名费、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如考生未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或提交的信息有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考生健康监测表》监测健康状况

  考前14天内身体异常(体温超过≥37.3℃、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考生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监测表》供考点卫生健康副主考或辖区疾控机构人员等专业人员研判考生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考试条件。

  (二)提前了解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出行防疫政策,并按属地防疫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②广东省各地市出行防疫政策查询

  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qfkzccs/dszc/index.html

  ③深圳市出行防疫政策

  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qfkzccs/dszc/index.html

  (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前做好参加考试准备。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相关交验证明材料。

  七、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或疾控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八、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省各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机构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gd.gov.cn/)和深圳市教育局官网(http://szeb.sz.gov.cn/)。

  附件:1.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表

  2.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考试(面试)深圳考区考生退费申请(模板)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及原文链接:http://szeb.sz.gov.cn/gkmlpt/content/9/9765/post_9765171.html#3329


责编:Liuji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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