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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秋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 2016年08月13日 ]  【

  2016广东秋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附件:各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

责编:二二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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