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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速公路某合同段包含一座大型互通式立交桥施工。红线周边居民较密集。发包人组织了公开招标

来源:焚题库 [2020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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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 某高速公路某合同段包含一座大型互通式立交桥施工。红线周边居民较密集。发包人组织了公开招标,确定了承包人,并与承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开工前承包人上报了施工组织计划并获得批准。工程开工后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某部分处于进度网络图关键线路的桩基计划于7月10日开工,但由于拆迁未按原定计划时间完成,导致该部分桩基实际于7月25日开工,造成窝工700工日(每工日工资60元),设备A闲置70台班(计日工单价为1800元/台班,投标预算书中该设备固定费用1200元/台班),设备B闲置50台班(计日工单价为1500元/台班,投标预算书中该设备固定费用1000元/台班)。
    事件2:至8月1日,因部分桩基与红线外民房距离较近,冲击振动影响较大,被居民阻工,被迫停工10天,该工序位于批准的进度网络图关键线路中。经施工、监理、业主共同研究决定改用回旋钻成孔。调运更换机械及窝工损失30万元,因更改施工工艺导致后续施工费用增加50万元。
    事件3:进入上部结构施工后,突然接到发包人通知因市政规划原因暂时停工,等待重新设计。接到通知时,主线除外,匝道桥已搭设支架1000t,经测算搭拆工费为480元/t,已制作模板5000m2,每平方米综合费用120元,完成钢筋制作500t,钢筋清单综合单价7500元/t,当时的废钢材回收价格为1800元/t,地面硬化及其他费用32万元。85天后发包人下发了新施工图并要求按新设计进行施工。新设计导致原设计匝道部分全部不能利用,报废工程750万元(实体已计量)。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均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人提出了索赔。
    【问题】
    1.简述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程序。
    2.分别分析事件1至事件3的索赔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3.计算事件1应批准的延长工期和索赔费用。
    4.计算事件2应批准的延长工期和索赔费用。
    5.计算事件3应批准的延长工期和索赔费用。

    参考答案:

    1.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程序如下: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
    2.事件1的索赔成立。理由:拆迁未按原定计划时间完成,属于发包人的责任,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事件2的索赔不成立。理由: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并避免扰民是承包人的责任,因施工方法不当被居民阻工造成的相关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事件3的索赔成立。理由:由于市政规划原因导致设计变更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
    3.事件1应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5天。
    事件1应批准的索赔费用=700x60+70x1200+50x1000=176000(元)。
    4.事件2的索赔不成立,应批准的延长工期和索赔费用均为0。
    5.事件3应批准的延长工期为85天。
    事件3应批准的索赔费用=1000x480+5000x120+500x(7500-1800)+320000=4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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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程序。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逋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索赔成立的条件。承包人的索赔成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与施工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工期损失或额外费用。(2)造成工期损失或额外费用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其应当承担的风险。(3)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递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应批准的延长工期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应批准的延长工期即影响合同工期的时间。事件1中,桩基施工位于关键线路上,其延误时间为15天,会影响总工期15天,因此应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5天。设备闲置时未发生燃料、动力费等费用,因此计算应批准的索赔费用时不能按计日工单价计算,应按投标预算书中的设备固定费用计算。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应批准的延长工期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事件2的索赔不成立,因此应批准的延长工期和索赔费用均为0。
    本案例第5问主要考查应批准的延长工期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事件3中,由于市政规划原因,重新设计、重新施工,因此应批准的延长工期为停工等待的时间,即85天。对于钢材,由于可回收,因此在计算应批准的索赔费用时应扣除回收价值。报废工程已按工程实体进行了计量,因此索赔时不予计算,结算时按实际完成数量和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并填入报废工程一览表。

    相关知识:公路 第五章 交通运输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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