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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 2017年6月15日 ]  【
内容摘要:湖北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9:00~7月6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26日9:00~7月7日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网上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6月24日9:00~7月8日17:00;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7年9月15日9:00~9月24日14:00;考试时间2017年9月23-24日

  关于湖北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7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客观题)、《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客观题)、《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凡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网报档案库。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档案库按T+1原则确定(T为考试滚动年限2年)。“老考生”是指在成功报考过2015年度或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最后一次报考须在湖北省内)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他视为“新考生”。“异地考生”是指2016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参加过注册设备监理执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

  (一)新考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本人持有关材料(报名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免一科”考生)、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审核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级别

审核点

审核部门

考全科

省直审核点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   (武昌区东湖路1号)

市州审核点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

免二科

省直审核点

①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   ②省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

市州审核点

①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②市州人事考试院(中心)

  (二)老考生

  老考生在“网报平台”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定报名信息,不需资格审核,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缴费即可。

  (三)异地考生

  异地考生需要在所选报考地区的审核点重新按新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再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2、缴费成功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3、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特别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3、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4日9:00~7月6日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6月26日9:00~7月7日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7年6月24日9:00~7月8日17: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7年9月15日9:00~9月24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7年9月23日

  上午: 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7: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2017年9月24日

  上午: 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 14:00~18: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题型及答题方式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3科为客观题,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凡通过2017年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请及时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办理登记事宜。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址:http://www.capec.org.cn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如下: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考试科目

036、注册设备监理师

04、考全科

01、注册设备监理师

1、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2、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3、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4、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02、免二科

01、注册设备监理师

3、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4、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七、考区设置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规定,客观题科目《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每人每科82元。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9月24日—12月22日期间(节假日休息)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人事考试院二楼大厅(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九、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7-87136518、15002761090 联系人:陈波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0号 邮 编:430071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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