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客观题卷一 >> 国际法 >>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考点精编: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考点精编: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7-08-29   【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考点精编: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

  国际法分论三 国际法上的交往——外交、领事关系法和条约法

  【考点】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

  1.使馆与领馆的区别

  全面代表与局部交涉、职务和任务差异、职务范围(全境与辖区)、特权与豁免的内容

  2.外交机关体系

  (1)最高代表

  (2)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国家元首 (3)元首无须出示外交全权证书

  a.中央外交机关 政府: 一国最高行政机关、首脑无须全权证书

  外交部门:处理日常外交事务、外交部长无须全权证书

  (1)外交机关 大使级

  使馆 公使级

  常驻外交代表机关: 代办级

  b.外交代表机关

  驻国际组织的常驻代表

  事务性使团

  临时外交代表机关:特别使团

  礼节性使团

  3.使馆

  (1)使馆组成人员

  大使:元首向元首派遣的最高一级使节,享有最高礼遇

  馆长 公使:元首向元首派遣的第二级使节,礼遇稍逊于大使

  代办:外交部长向外交部长派遣的使节,与“临时代办”不同

  参赞:协助馆长处理外交事务的高级别外交官

  一般外交人员 武官:作为武装力量代表,处理军事合作事务的外交官

  使馆人员 外交秘书:分一、二、三等,按指示办理外交事务和文书

  随员:最低一级的外交官

  说明:横线以上人员及其构成同一户口之家属享有完全的特权与豁免

  行政技术人员:译员、工程师、行政主管、会计等,不是外交官

  服务人员:司机、清洁工、修理工等,不是外交官

  (3)使馆的职务(代表、保护、谈判和交涉、调查和报告、促进)

  (4)外交代表的派遣和开始执行职务的时间:哪些人的派遣须经接受国同意;馆长递交国书开职,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到任开职。

  (5)使馆及其人员的义务:(守法、不干涉、用途符合职务、不为私益、洽谈公务遵循程序)

  (6)外交团(不具有任何法律职能、不得干涉内政)

  4.领馆

  职业领事:派遣国任命,专职从事领事职务

  领事官员 名誉领事:非专职,从接受国中的本国侨民或当地的商人或律师中选任,从事某些职务

  (1)领馆人员 受雇担任领馆行政技术事务

  领事雇员 通常包括:译员、速记员、办公室助理员、档案员等

  服务人员:司机、清洁工、修理工、传达人员等

  (2)领馆及其馆长的等级: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领事代理处

  (3)领馆及其人员的义务:基本和使馆相同

  (4)领事馆的职务(保护、促进、调查报告、发放护照等文件、办理公证登记等接受国不禁止的行政事务、向本国国民提供协助等)

  5.外交特权与豁免

  使馆馆舍不可侵犯

  使馆财产及档案不可侵犯

  通讯自由

  使馆馆舍的 使馆免纳捐税

  特权与豁免 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

  使用派遣国的国家标志

  人身不可侵犯

  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可侵犯

  外交特权 管辖豁免: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管辖豁免

  与豁免 外交人员特权与豁免 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的例外、豁免之放弃

  某些方面免税和免验

  其他特权与豁免:于个人劳务和服兵役等

  使馆行政技术人员:执行职务范围以外的行为不享有民事和行政豁免

  使馆服务人员:仅就其执行公务行为享有豁免、所得免税、免于保险办法

  6.使领馆人员的管辖豁免及例外

  外交人员:①绝对的刑事司法管辖豁免;②民事行政管辖豁免的例外。

  领事人员:一定程度的刑事司法豁免;执行公务的行为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民事豁免例外。

外交官员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例外

A、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参予的私有不动产的物权的诉讼

B、外交代表私人参予的继承案件

C、外交代表私人从事的商业或专业活动

D、外交代表主动诉讼引起对他主诉之反诉

 

领事官员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例外

 

A.领事官未明示或默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订立的契约之诉讼

 

 

B、领事官主动诉讼引起的反诉

C、与第三者因车、船或航空器在接受国内的意外事故发生的诉讼

  7.领事特权与豁免

  领馆馆舍不可侵犯(范围、推定同意、征用问题)

  领馆档案及文件不可侵犯

  通讯自由

  领馆馆舍的 免纳捐税

  特权与豁免 领馆人员有行动自由

  使用派遣国的国家标志、与派遣国国民通讯联络

  人身不可侵犯(一定程度)

  领事特权 管辖豁免:例外

  与豁免 领事官员特权与豁免 某些方面免税和免验

  其他特权与豁免:免个人劳务和服兵役等

  领事雇员:执行职务范围的行为享有和领事官员相同的司法和管辖豁免

  领馆服务人员:仅就其服务的工资免纳捐税

  8.公约与我国法的对比

  我国法律规定稍宽于公约的规定(外交护照持有人享有特权与豁免、领事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领事官员的寓所、文书及信件不得侵犯、领事官员职务外行为的管辖豁免依条约或对等原则处理、家属范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华考试网校培训课程 (点击试听)

  【热点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计算机答题操作指南 演示视频 模拟系统备考专题

  【小编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考试时间9月16日、17日科目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官网: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中国普法网历年分数线报名公告|模考题库

  2017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在线报名<<<<

>>司考题库:全真模考、智能云数据、自由组卷、错题收藏、专业答疑<<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