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客观题卷一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2017年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精髓: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2017年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精髓: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7-08-02   【

2017年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精髓: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又称行政审查权范围或者可诉行为范围,是指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这一范围,从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上讲,是明确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角度而言,是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寻求司法救济。行政诉讼为公民权利受到行政权侵害时提供司法救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关系到公民权利受司法保护的范围,因此,受案范围是体现行政诉讼制度进步的一个重要指标。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约着管辖、证据、程序以及判决等规定,是行政诉讼法其他部分的前提和基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指的是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并不包括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华考试网校培训课程 (点击试听)

  【热点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计算机答题操作指南 演示视频 模拟系统备考专题

  【小编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考试时间9月16日、17日科目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官网: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中国普法网历年分数线报名公告|模考题库

  2017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在线报名<<<<

>>司考题库:全真模考、数据分析、自由组卷、错题收藏、在线答疑<<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