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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MPH)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9月25日]  【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居“中国大学排行榜”第4位。2014年进入三大世界大学排行榜400强,其中USNews排名301位、QS排名335位、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352位。2015年,学校在Q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273位。2016年,在QS亚洲大学排名中位列第44位。学校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国际上逐渐形成了品牌效应。武汉大学环绕东湖水,坐拥珞珈山,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

  武汉大学健康学院是我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全球健康学以及护理学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学院现有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MPH(公共卫生硕士)教育中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设有预防医学、全球健康、护理学系和健康管理系4个系。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分别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流行病学列入教育部病毒学重点实验室。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学生从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视角,理解全球健康和健康公平性问题的能力;运用公共卫生等跨学科理论和分析工具,解决本国或他国健康问题,提高学生对全球重大健康问题的判断、解决和领导能力;善于将中国经验总结,帮助解决其他中低收入国家同类健康问题,反之,善于将他国经验引入中国,帮助解决中国健康问题,促进人类健康与健康公平性。为越来越繁多的与健康相关的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卫生专业机构、健康企业培养一批学历高层次、视野国际化、知识复合型的全球健康/公共卫生高级专门人才,满足公共卫生学科与实践发展新趋势和新需要。

  二、报考代码

  学校代码: 10486

  院系代码: 305

  专业代码: 105300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培养方向(可根据需求具体调整):卫生事业管理、循证卫生决策、流行病与卫生统计、食品与药品安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环境卫生与职业健康、医疗绩效评价、大数据和全球健康、医疗保险与医养结合等。

  三、学 制 最短学制 2年。

  四、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校内20人,北京班2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调整。

  五、报名条件

  (一)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六、报名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名流程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报考点自行确定公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每年12月14—25日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24日

  复试时间:2018年3月(详见学院网站通知)

  七、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卫生综合(含社会医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八、录取

  (一)录取办法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九、办学地点及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MPH)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校内进行,我校驻外研究院协助学院进行学生管理、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等。学费按照物价部门和学校财务规定的标准收取。

  1、MPH1班:学制2年,学费共6.8万元,分2年缴纳;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

  2、MPH2班:学制2年,学费共8万元,分2年缴纳;主要课程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北京进行。

  十、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由武汉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武汉大学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一、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十二、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1、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电话:027-68754125(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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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yitiao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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