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注册注册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依据《关于组织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的通知》及报名情况,现将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哈尔滨地区、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地区,绥化地区及农垦总局、森工总局驻哈单位(建筑工程、矿业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6年1月6日至10日;
地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内的文化艺术中心;
二、全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5日;
地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内的第二教学楼阶梯一大教室;
三、全省(机电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6年1月16日至20日;
地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内的第二教学楼阶梯一大教室;
四、全省(市政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25日;
地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内的文化艺术中心;
五、全省(公路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6年1月26日至30日;
地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内的第二教学楼阶梯一大教室;
附:哈尔滨地区继续教育培训班作息时间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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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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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四天及 第五天部分 课时安排 |
8:30—10:00 |
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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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0 |
课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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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30 |
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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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30 |
午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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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4:00 |
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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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10 |
课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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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15:30 |
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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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下午 15:5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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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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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牡丹江地区、鸡西地区,七台河地区及农垦总局、森工总局驻牡丹江、
鸡西、七台河地区(建筑工程专业、矿业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5日;
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文科楼一楼,
联系电话0453-6956866);
七、伊春地区,鹤岗、佳木斯、双鸭山地区,农垦总局、森工总局驻伊春、
鹤岗、佳木斯、双鸭山地区(建筑工程专业、矿业工程专业)
继续教育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6年1月16日至20日;
地点:伊春市天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伊春区新兴中大街70号天华宏都宾馆内,联系电话13504570770);
八、大庆地区,齐齐哈尔地区及农垦总局、森工总局驻大庆、齐齐哈尔地区
(建筑工程专业、矿业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25日;
地点:大庆市建筑业联合会
(大庆市开发区服务外包园B5座306室,联系电话13945960411);
附:牡丹江、伊春、大庆地区继续教育培训班作息时间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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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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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四天及 第五天部分 课时安排 |
8:30—10:00 |
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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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0 |
课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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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30 |
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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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3:30 |
午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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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00 |
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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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10 |
课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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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6:30 |
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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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下午 16:5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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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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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学员凭听课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领取培训教材。
二、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参加培训。
三、学员须按通知要求,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四、2013、2014年已缴费报名未参加学习或未合格人员可持听课证及相关证明参加培训。
五、食宿费用自理。
六、哈市培训地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松花江公路大桥附近的河洲街
-乘座213路公交车到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华夏计算机学院站下车,对过即是。
黑龙江省建设职业能力教育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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