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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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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级建造师报名中,采用告知承诺和不采用告知承诺的区别

  根据江苏省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可知,江苏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1年7月7日9∶00~7月16日16∶00

  根据通知可知,2021年江苏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包括:考前抽查+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1年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1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5、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详细解答:一级建造师报名中,采用告知承诺和不采用告知承诺的区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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