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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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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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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特别提示

关于对参加我市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特别提示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张家口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开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事考试现场笔试(机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16号)有关要求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以下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防疫要求

  1、考生须在考前14天,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冀时办”申领“河北健康码”,自觉如实进行考前14天的健康监测,每日进行健康状况申报。考前自我监测中发现“河北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2、考前21天以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前14天抵达张家口市,且期间不得离开。应主动向我市职称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并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参加考试须持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并提交《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1),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切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详见《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张家口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附件2),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主动向张家口市职称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在考点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符合继续考试条件的,须使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6、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场验证摄像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7、交通出行管理。考生考前14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对体温超过37.3°C的考生须进行复检,二次检测仍超过37.3°C的,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继续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判断为可疑病例的,应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

  2、未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或者“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绿色)不得参加考试。

  3、考前21天以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或考前21天以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于考前14天抵达张家口市且期间未离开,但没有主动向张家口市职称考试管理中心报告的,不得参加考试;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但没有主动向张家口市职称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履行核查登记程序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请考生根据准考证提前60分钟赶到考点,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1、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2、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rsj.zjk.gov.cn/zjkrsj/tzgg/20210827/1620.html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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