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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2/23

重庆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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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高级经济师职称网上申报通知

导读:重庆2019年高级经济师职称网上申报通知已公布,今年是重庆高级经济师职称试行网报的第一年。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高级经济师职称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有关精神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58号)有关安排,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高级经济师职称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式

  2019年全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试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表格和佐证材料,均在网上填写和上传。网报审查合格后,打印提交签章完善的纸质评审表供存档使用。

  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注册、登录及审核网址:http://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

  区县主管部门、区县人事代理机构、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登录网址另行通知。

  二、 申报时间及程

  (一)单位管理员注册

  11月21日—11月23日:单位用户管理员以个人用户身份注册后,登陆个人用户账户,通过申报系统左侧菜单列表“我的单位”—“单位注册”栏,填写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上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流程,生成和绑定单位用户,并成为单位用户管理员。

  (二)申报人注册填报

  11月24日—12月3日:个人注册并登陆网报系统,如实填写和提交资料,并确认申报诚信承诺书。

  (三)单位审核

  12月1日—12月12日:(1)12月4日前,单位用户管理员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列表“我的单位”—“申请书审核”栏,逐一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填写和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对符合条件、资料完备的申报人填写推荐意见后,选择“审核通过,打印公示表”;(2)12月11日前,完成对申报人的公示表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特别提示:系统自动在“审核通过,打印公示表”和“上报主管部门”两级操作间设定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在此期间,单位用户无法进行“上报主管部门”操作,请单位用户注意在审核截止日期前预留充足的公示时间);(3)12月12日前,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核查无问题的申报人进行“上报主管部门”操作。

  (四)区县主管部门审核或区县人事代理机构审核

  12月13日—12月16日:区县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代理机构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列表“申请书管理”菜单下的“申请书审核”,审核下属单位或人事代理人员提交的申请书,对符合条件、资料完备的选择“审核通过上报”,填写推荐意见后“确定推荐”。

  (五)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

  12月17日—12月20日: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列表“申请书管理”菜单下的“申请书审核”,审核下属单位或人事代理人员提交的申请书,对符合条件、资料完备的选择“审核通过上报评委会”,填写推荐意见后“确定推荐”。

  (六)评委会审核受理

  12月21日—12月23日:评委会工作人员登陆系统,审核所有经上述环节审核推荐后的申报人申请书,确定审核通过受理或审核不通过退回。

  所有退回需补正的申请书,请补正后于12月26日前重新提交至评委会审核环节。

  (七)现场缴费并提交纸质材料(试行备份)

  12月24日—12月26日: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经评委会审核受理的评审表一式2份、公示表15份,完善签章后,连同业绩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至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市人力社保局1号楼5楼1514室),评审表供评委会评审后返还申报人所在单位存本人人事档案及单位文书档案,公示表和业绩佐证材料作为网报试行第一年备用材料,正式推行网报系统后将逐步取消纸质材料。同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高级职称评审费420元/人。

  请申报人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网报系统各环节受理时间节点进行操作,逾期系统将关闭。申报人可随时登录系统,通过“我的申请书”查看本人申请书审核进度,及现阶段审核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敦促相关单位及时审核本人提交的申请书。相关单位应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下属单位或人事代理人员提交的申请书,以免影响申报,因相关单位延期审核,造成申报人申请书逾期失效,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网报期间,请参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专业技术人才专栏(http://rlsbj.cq.gov.cn/xxzx/)中的《重庆市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或登录网报系统后,查阅系统中的操作手册。

  三、 注意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渝职改办〔2019〕158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二)今年是试行网报第一年,请相关单位和申报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请区县职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沟通、妥善处理,力争平稳顺利完成网报试行工作。

  网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3-81803696、81630516。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晏双023-88152487,郭乐023-86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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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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