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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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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人才网2019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导读:申报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评审人员,将本人书面申报材料及原件经镇(街道)、园区或主管部门人事干部审核同意后,于5月30日至7月10日报送至宜兴市工信局人事科(宜城街道人民南路52号市工信局419室),经市工信局、市职称办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在7月10日至7月20日登录江苏省工信厅网站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7月2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及原件送市工信局人事科,经市工信局、市职称办审核后上报。

关于报送2019年经济、工艺美术、石油化工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镇(街道)、环科园、开发区、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信厅有关职称精神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职称工作意见》(锡人社发〔2019〕93号)、无锡市工信局《关于报送2019年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锡工信人事〔2019〕1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经济、工艺美术、石油化工(限正高级)和电子信息(限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经济专业

  1. 高级经济师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2. 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8〕1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程正高级工程师的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省职称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4〕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工艺美术专业

  1. 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4〕15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2.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5〕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3. 工艺美术系列紫砂专业的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应按程序从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提供本单位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申报人员为个体户的应提供当地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申报人员为退休返聘的应提供1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

  评审紫砂专业高级工艺美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员必须通过由无锡市人社局和无锡市工信局组织的理论和现场技艺考核,以及参加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统一组织的考核。

  (四)申报人员现职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提交的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均已不作要求。

  (六)申报学历、资历、破格条件的有关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二、 材料报送时间

  (一)经济专业、石油化工专业、电子信息专业

  申报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工程师(石油化工、电子信息)评审人员,将本人书面申报材料及原件经镇(街道)、园区或主管部门人事干部审核同意后,于5月30日至7月10日报送至宜兴市工信局人事科(宜城街道人民南路52号市工信局419室),经市工信局、市职称办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在7月10日至7月20日登录江苏省工信厅网站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7月2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及原件送市工信局人事科,经市工信局、市职称办审核后上报。

  (二)工艺美术专业

  申报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人员、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人员(指通过无锡市现场技艺考核人员)将本人书面申报材料及原件于7月5日前经劳动关系所在地镇(街道)、园区或主管部门人事干部审核汇总后报宜兴市工信局人事科(丁蜀镇材料留镇组织科),经无锡市工信局、无锡市人社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进行网上申报。7月8日至7月20日将书面申报材料及原件送市工信局人事科。经市工信局、市职称办审核后上报。

  三、 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扫描附件一律使用PDF格式。扫描附件要求“清晰明辨、准确无误”,扫描附件一律使用原件(复印件扫描无效),若经无锡工信局审核不符合扫描要求,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扫描录入。

  (二)申报人员提交的纸质材料应真实、齐全、工整,表格填写清楚,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及文件复印件须按规定加盖印章、审核人签字;纸质申报材料需按照证书类、业绩成果、论文、继续教育、考核等归类装订成册,每人一袋,并附目录;涉及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情况,一律以有资质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为准。

  (三)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规定及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精神执行,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宜兴市工信局代收相应的评审费用。

  (四)申报人可登录江苏省工信和信息化厅网站,在首页中间位置点击“服务平台”→“江苏省工信厅职称申报系统”,即可查询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及表格,以及申报录入个人信息资料和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有关具体问题可与宜兴市工信局(原市经信委)人事科、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市职称办)联系,市工信局联系人:张吉,电话:87992902;市职称办联系人:季炜,电话:87986261。

  特此通知。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宜兴市职称办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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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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