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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重点摘要(28)

来源:华课网校  [2016年2月7日] 【

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重点)。

“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严厉打击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权利维护市场的三公,是各国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

 3、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4、监管与自律相结合。

 □国际证监会证券监管三个目标:一是保护投资者;二是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三是降低系统性风险。其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监管的首要目标。

 □ 证券市场监管的三个手段:

1、法律手段。这是监管部门的主要手段。

2、经济手段。

3、行政手段。

我国逐步形成了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即证监会及派出机构、交易所、行业协会和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监管和自律体系。中国证监会成立于1992年并在全国设9个稽查局和36个地方证监局。

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

上市公司应当自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报送中期报告(年报4个月)。

□操纵市场行为包括(1分多选题)(选项中有交易价格和数量):

1、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信息优势,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

4、其他手段。

包括事前处理和事后处理:对操纵行为处罚和受害者赔偿。□证券法规定:“操纵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300万元的罚款。单位操纵市场的,对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60万元的罚款。

□欺诈客户行为包括(答案多数一目了然):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证券或资金

4、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嫁接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传播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这是判断标准)。

□内幕交易行为主体包括: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高管人员

4、由于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6、发行服务机构有关人员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重大事项都是):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

 内幕交易行为主体知悉内幕信息,且从事有价证券交易或其他有偿转让行为,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等。

 □证券法规定:内幕交易的,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罚款;没有或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60万元的罚款。单位的,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3-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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