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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复习知识要点整理:第二章第三节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 2016年8月1日 ]  【

  四、防火、防烟分区和构造

  (一)防火、防烟分区

  1.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一类: 1000m2 二类: 1500m2

  地下室: 500m2

  2.高层建筑内的营业厅、展厅等设有自动报警与灭火系统,并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 ;地下部分为2000m2

  3.设自动喷淋时加倍;附属部分与主体用防火墙分隔时,面积可增加到2500 m2,再加自动喷淋,面积可做到5000m2。

  4.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等开口部分应上下连通计算。

  5.需设排烟设施的走道及净高小于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 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 m2时,且防烟分;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二)防火墙和隔墙构造与布置要求与"普规"大致相同。

  (三)电梯井和管道井

  1.电梯井内不可敷设与其无关的电缆以及燃气管线。

  2.各种管道竖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并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作防火分隔。

  (四)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设置要求与"普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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