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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19年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及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来源:洛阳卫计委  [ 2018年12月11日 ]  【

  洛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9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委、洛阳高新区管委会,伊滨区管委会、城市区二级以上及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有关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2019年护士执业注册审核工作拟于2018年12月20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1.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符合《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河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护士执业注册条件。

  二、办理程序及应提交申请材料

  (一)线上操作

  1.申请人首先通过河南政务网注册本人护士电子化注册账户;

  2. 申请人通过本人护士电子化注册账户向拟注册医疗机构提交相关护士注册申请信息;

  3.医疗机构通过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的机构端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正确无误后,然后逐级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确认信息(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直接将信息提交至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各县、市的医疗机构须先将信息提交至所在县、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合格后统一上报)。

  (二)线下申报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护士注册材料封面1份(具体格式见附件2)

  2.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3.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

  5.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丢失或损毁可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6. 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4张(其中2张须粘贴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指定位置)。

  注:每份护士注册申请材料须按照:护士注册材料封面、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临床实习证明原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的顺序依次排列,并单独用拉杆塑料夹装订。

  (三)相关要求

  1.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须由申请者本人从《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提交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受理线下直接申请;

  2.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认真对本机构申请者提交的信息及书面材料进行核对,及时通过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提交确认信息,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统一送交执业机构所属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审核。

  3.护士执业注册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护士申请执业注册由所在医疗机构集中审核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护士申请执业注册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负责集中审核后上报市卫生计生委。

  4.城市区二级以上及市直管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本单位、本辖区护士执业注册书面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其他情形

  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上报材料有关注意事项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内容应填写完整、照片应粘贴完整,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不得使用大头贴、灰底、蓝底、红底或带有黑色边框等照片。

  2.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原件,若无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实习医院及学校公章。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或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护士执业注册专用章。

  4.省外中专必须提供当地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

  5. 各县(市、区)卫计委、城市区二级以上及市直管各医疗机构需上报汇总表,汇总表要求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上报(电子版报送邮箱:wsj63917973@163.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钟玫露、肖瑜

  联系电话:0379-63917973/63322115

  附件:1、2019年洛阳市护士首次注册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

  2、护士执业注册相关申请表格模版。

  2018年12月10日

责编:liumin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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