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

当前位置:考试网 >> 初级护师 >> 考试资讯 >> 考试报名 >> 贵州卫健委2020年初级护师考试延期通知

贵州卫健委2020年初级护师考试延期通知

来源:贵州卫健委  [ 2020年06月16日 ]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延期考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等有关文件及《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39号)、《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40号)考务计划安排,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际,现将2020年延期考试考务管理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至9月12、13、19、20、26、27日举行。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基础知识

9月12日

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9月13日

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2.药学(初级士)等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基础知识

9月19、20、26、27日

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报名工作

  1.考试报名。符合要求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于6月16-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前期已注册但是未提交报名信息的一线医务人员,可以继续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完成网上报名,也可以重新注册报名。

点击进入>>>>中国卫生人才网2020贵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2.报名条件。

  (1)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2)在晋升高一级职称中享受提前(直接)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3)通知涉及的一线医务人员以《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疗队员记功奖励决定》中有关人员名单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委直各有关单位盖章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

  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6月16日-7月2日。

  各考点须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确认时间,维护本考点网报通知并向考生公布。现场确认期间,各考点可使用考务系统发送微信信息提醒功能通知未确认的考生及时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现场确认。

  申报人在本人从业单位所属的市(州)卫生健康局考点及所设报名点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参加考试。在筑的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央在黔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在省直考点报名参加考试。贵安新区所辖的考生仍在安顺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3)部分一线医务人员可能存在前期已完成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但因任职年限不足被审核拒绝。此类考生请在考点现场确认期间前往确认地点提交书面申请,由考点重新审核。

  (4)其他一线医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应提交的材料见《现场确认须知》(附件1)。

  (三)有关考务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现场确认报名工作。各市(州)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把考试工作文件及时传达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要做好对“一线医务人员”范畴的解释工作,切实让一线医务人员享受到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政策。

  2.做好考生资格审核。

  (1)考点资格审核:6月16日-7月7日。审核结束,考点在考务系统内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2)考区资格审核:7月8—9日期间,考区对考点提交的考生报名数据进行网上审核。

  3.考生报名错误信息修改。各考点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专业和科目修改的截止时间为7月8日。

  4.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1)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7月3-9日期间到所在考点,为符合要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军队医务人员办理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2)各考点须于9月4-10日期间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

  5.做好考场编排。考点编排考场截止时间为7月28日,考区审核考场编排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6.其他考务工作。考试实施期间其他考务工作详见《卫考延期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2)。

  (四)其他事项

  1.收费。按照原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51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资格均为每人每科70.00元。

  2.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4-27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3.未尽事宜。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1号)、《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39号)及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卫健函〔2019〕23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延期至9月12-15日举行。考试不再重新组织报名。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

轮次

考试科目

时间

9月12日

第一轮

专业实务

0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9月13日

第三轮

专业实务

0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四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9月14日

第五轮

专业实务

0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六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9月15日

第七轮

专业实务

0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八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二)有关考务工作要求

  1.考场编排时间。各考点编排考场截止时间为7月13日,考区审核考场编排的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2.其他考务工作。考试实施期间其他考务工作详见《护考延期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3)。

  三、考试实施筹备

  为做好考试准备和实施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考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于7月17日前制定完成本考点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并以正式文件上报考区。

  四、各考点联系方式

  贵阳考点:0851-87987316 遵义考点:0851-28920939

  六盘水考点:0858-8330878 安顺考点:0851-33236341

  毕节考点:0857-8254332 0857-8252362

  铜仁考点:0856-5212951 黔南考点:0854-8512801

  黔东南考点:0855-8218276 黔西南考点:0859-3228571

  省直考点:0851-83617122 18984319070(报名期间)

  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0851-83617522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851-86820725

  附件: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2.2020年度贵州考区卫考延期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3.2020年度贵州考区护考延期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一、考生报名要求

  1.报考学历为2002年以后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学校名称”、“教育情况”、“学历证书编号”相关信息,以便网报系统通过学信网对证书编号自动验证。

  2.考生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所在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当地所属卫健局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名称。工作单位不得简写。

  3.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二、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2.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

  (1)学历(学位)证书。

  (2)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初级〔师〕和中级)。

  (3)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及392)。

  (5)身份证。

  (6)援鄂医疗队员提供《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人员记功证书》。

  (7)2014年毕业后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中级资格,必须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者,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其中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多点执业的,主要执业地点必须是基层医疗机构。

  (9)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报考护理学中级资格的,提供护师聘任证书(聘书)。

  3.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考生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满2年”的单位证明(并符合本文第三条第二款)。

  4.上传和提交的照片要求

  报名表和网上上传的照片必须相同,并为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白底)。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待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对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抓拍,女性穿背带式服装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含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试管理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可为考生重新采集照片并使用“照片审核修改工具”核验后上传,确保“准考证”制作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办理。

  5.考生在现场确认及考试期间须仔细核对本人所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是否与真实信息完全一致。如须修改请及时向现场确认点或考场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告并登记修改。考试成绩公布之后所有信息均不能进行修改。

  三、做好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考点或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应核对《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信息与考生提交的材料信息是否一致。经确认报名后向考生提供《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要求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

  附件2

2020年度贵州考区卫考延期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网上报名

6月16日-6月30日

考点现场确认

6月16日-7月2日

考点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考点资格审核和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

6月16日-7月7日

考区资格审核和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

7月8-9日

军队考生报名数据交接及上传

7月3-9日

考点上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7月17日前

考点编排考场教室、安排考生座位

7月28日前

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7月30日前

考点上报接卷信息、考办设置至考区

8月18日前

考区接卷信息、考办设置上报

8月21日前

准考证网上打印

9月4-27日

考点打印军队考生准考证

9月4-10日

考试物品交接

9月4-18日

考试实施

9月12、13、19、20、26、27日

考点上报数据修正信息、录入违纪违规信息并上报正式文件至考区

10月13日前

考区上报数据修正信息、审核违纪违规信息并上报正式文件

10月15日前

网上成绩发布

考后两个月

  附件3

2020年度贵州考区护考延期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考点编排考场教室、安排考生座位

7月13日前

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7月15日前

考点上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7月17日前

考点上报接卷信息、考办设置至考区

8月18日前

考区接卷信息、考办设置上报

8月21日前

准考证网上打印

9月1-15日

考试物品交接

9月4-11日

考试实施

9月12-15日

考点上报数据修正信息、录入违纪违规信息并上报正式文件至考区

9月23日前

考区上报数据修正信息、审核违纪违规信息并上报正式文件

9月30日前

网上成绩发布

考后45个工作日内

 

责编:hym

报考指南

焚题库

护士资格备考必备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 医药考试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