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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鞍山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证书发放的通知

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年2月5日 ]  【

关于2017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等四个证书 (鞍山考区)发放的通知

  2017年一级注册计量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鞍山考区)开始发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证书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三)职称证书、职称评定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四)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附见1)。

  (五)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六)他人(单位)代领的需提供代取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在外地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取证委托书。

  二、免试考生

  1、一级注册计量师免试的考生,除需除需按第一项要求外,还需按报考条件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评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免试的考生,除需按第一项要求外,还需按报名时符合免试的条件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评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特别提示

  1、2001年后取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在验证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2、高中或中专学历,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最后一栏“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中加盖报名时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工作有变动的,可加盖现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4、此表机打手写均可,若有其它不明之处可取证时现场填写。

  请考生于2018年2月3日至2018年2月23日,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服务大厅7号窗口办理(证书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3:00节假日不办公)。联系电话:5541439、5526858、5571233

  附件:《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一处

  二○一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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