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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6-03-09   【

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开发区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固原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规定和开发区管委会工作需要,报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招商局、经济发展建设局、财政局工作人员各1名。

  1、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2、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工作人员1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3、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建设局工作人员1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适宜工程建设、规划;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3月以后出生);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4、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工作人员1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3月以后出生);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二、遴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固原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登记的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考试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国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

  3.固原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使用行政编制已登记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 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报考年龄条件要求“30周岁以下”职位的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可放宽到满3年;

  3.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5. 年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宜报考的。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固原党建网、固原政务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者直接到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街中小企业科技创业园企业服务大楼612室)报名。

  2、报名时间:

  报考者在2016年3月10日8:00至3月18日18:00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周末正常休息)。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并初审。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上面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附带2张一寸彩色照片(须在照片后署名以备办准考证),经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提交《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提交报名登记表的视为放弃报考,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明确报考职(岗)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遴选报名初审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原单位进行通报。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审核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

  (3)制发笔试准考证。笔试前一周,固原政府网、固原党建网将发布笔试通知。准考证由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并通知考生领取。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笔试在固原市由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试题由市人社局公务员局聘请专家命题,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报考者登陆固原政府网、固原党建网查询成绩。

  2.笔试结束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并分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员与遴选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能面试。

  (四)资格复审。

  1.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遴选转任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前,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部门查档公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主考官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担任,其余考官由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外聘。

  3.面试由开发区纪工委指派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考生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考生面试成绩采取当场公布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5.面试工作须在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15日内完成;具体面试

  地点、时间由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六)组织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成

  绩。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

  1:1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在适当范围公布。

  2.遴选组织考察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开发区管委会依据职位职责要求,由开发区纪工委参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考察谈话记录、各类表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察可参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人社函〔2013〕96号)进行。

  3.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等由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告。

  4.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5.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确定人选时,要提交开发区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考察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体检。

  1.开发区党工委根据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情况提出拟转任人员,经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市级以上综合性

  医院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拟转任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即为拟转任人员。体检工作在考察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转任人员名单经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其原工作单位、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固原政府网、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转任问题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转任手续。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发现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审材料主要有:关于调动公开遴选人员的请示或公函、公务员转任审批表(一式三份)、人事档案、控编单等。

  政策咨询电话:

  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0954-729662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0954-2076798

  附件:1-2

  1.《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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