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汇缴情况的通报
职财函〔202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机构:
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湖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 疆等13省(区、市)因疫情未组织2021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以下简称2021年考试),其他18省(区、市)组织了2021年考试(其中,江西组织了部分科目考试)。
根据《财政部关于确认交通运输部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2〕18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6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我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收到山西等12省(市)缴纳的2021年度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以下简称考务费)199.78万元(详见附表)。上述考务费我中心均已及时、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请2021年组织了考试但尚未将考务费足额缴纳至财政部为我中心开设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专户信息附后)的天津和尚未缴纳的辽宁、上海、江西、广东、重庆、西 藏等6省(区、市)考试机构进一步加强考务费相关政策的学习,积极做好与地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尽快足额缴纳考务费,以便我们及时上缴中央国库。
各有关单位在缴纳考务费时如遇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水运职业资格联系,电话:010-65299026。
感谢各有关单位对我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2021年各省(区、市)缴纳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情况一览表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2021年各省(区、市)缴纳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情况一览表
备注:因疫情,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湖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 疆等13省(区、市)未组织2021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江西组织了部分科目考试。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财政部税政司、国库司,部党组巡视办,部财务审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原文链接:https://www.jtzyzg.org.cn/LTPU/LEAP/home/html/newsDetail.html?newsid=22bb5381d0074da5a1f64c6a147fcb02&&newstype=0102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