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监理概论教程(101)_第2页
中华考试网  2019/7/11 14:37:16  

是否考虑费用问题,应在邀请提出监理方案以前决定。如果属于将费用考虑在内的选择,对任何具体情况都应判断费用与技术方案的质量之间是否保持了恰当关系。评价费用和技术的尺度不同,不易相互比较,技术质量上10%的差别是否值得降低费用20%,完全取决于工程监理任务的性质和业主的判断。因此在不同的情况下,费用和技术因素各占比重如何,都应认真考虑。

在考虑费用的情况下,技术方案的评价应独立进行,而不受费用建议影响。因此,应采取两个步骤的程序,将监理技术方案和监理费用方案分别密封提出或将监理费用方案随后再提出来。无论采取哪一种方法,监理技术方案应在审议费用方案之前完成。

世界银行强调监理技术方案和费用方案评价的两个步骤的完整和不可分割,并要求采用适当的程序,将费用方案继续封存在政府的有关部门等单位,以确保在技术评价完毕之前无法了解到有关费用的情报。世界银行要对建设借款单位提出的监理工程师的选择程序进行审查,在把费用作为考虑因素的情况下,世界银行还将对是否采用了令人满意的两步骤程序作出判断。

至于一般为人们所知的“双信封制度”是根据只能要求提出费用而不进行比较的原则制定的,采用这一程序只要求提出费用方案而不加以比较。因而并无益处,相反可能有一些弊病,世界银行不推荐这种程序。不过如果地方性的要求和熟悉这种方式而采用了“双信封制度”,世界银行要求确保作为上述的完整而不可分割的两步骤程序的一部分,将不同的费用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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