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监理概论教程(30)_第2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12/9 13:41:12  

(1)发布考试通知,组织报考,审查报考者资格;

(2)确定考试费标准;

(3)组织监考工作,维护考场秩序,承担相关考务工作;

(4)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

(5)向部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报送考试工作总结并接受监督。

3.考试内容及时间

(1)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由交通部统一确定。

(2)考试内容包括监理知识、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三个部分,其中监理知识包括监理理论和合同管理两个科目;专业知识分为经济系列和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包含公路工程经济一个科目;工程系列含有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三个科目,报考者只需任选一个科目;综合能力包含综合考试一个科目。

(3)考场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

4.执业资格确认

经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应考者的考试结果,核审其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其监理专业,并颁发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确认其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

四、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

经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持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不意味着已经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只有岗位登记才是对监理人员的素质和岗位责任能力的全面考查。若不从事监理工作,或不具备岗位责任能力,岗位登记主管机关可不予岗位登记。经过岗位登记,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才能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因此,为加强对公路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管理,交通行业实行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制度。

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制度是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人控制的有效手段。监理人员经岗位登记,即表明获得了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其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业的行政许可,因而具有相应监理工作岗位的责任和权力。仅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没有经过岗位登记的人员,则不具备相应监理工作岗位的责任和权力。

在监理企业中从事监理工作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均应进行岗位登记,接受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一个监理企业进行了岗位登记,才能取得岗位资格,而且仅能在一个监理企业登记,而不能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登记。未通过岗位登记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但其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交通部质监总站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岗位登记工作;省级质监机构负责本地区岗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理企业负责本单位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申报工作。岗位登记工作以电子信息管理为主要方式,依托交通部质监总站网站行业数据库进

行。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包括上岗登记和业绩登记。

(一)上岗登记

监理工程师受聘于一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时,应申请上岗登记。

1.申请上岗登记的条件

监理工程师申请上岗登记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经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与监理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有人事调动函;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2。不予上岗登记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上岗登记:

(1)通过虚假手段获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

(2)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监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

(3)提供伪造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年内不予登记;

(4)因在监理工作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登记之日止不满2年的;

(5)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不予登记。

3.上岗登记申报

(1)监理工程师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填写监理工程师上岗登记申报表,交所在监理企业;

(2)监理企业应对上岗登记申报表签认盖章并网上提出申请,同时持上岗登记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原件送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质监机构审核。证明材料包括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

(3)省级质监机构应在收到网上申请和上岗登记申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做出是否准予上岗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网上予以核准,末准予登记的应告知原因。

(4)新获得监理资质或资质升级的监理企业,应在取得批准资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理工程师上岗登记申报工作。逾期未办理上岗登记,或上岗登记监理工程师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条件的,不予核发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4.个人信息变更

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明、职称、监理资格证书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企业应及时进行网上变更,并提供原件送省级质监机构核准。

5.上岗登记注销

(1)监理工程师与监理企业依法终止合同时,监理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出上岗登记注销申请,并将监理工程师上岗登记注销表送省级质监机构。

(2)省级质监机构应在收到网上申请和上岗登记注销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注销。

(3)监理工程师与监理企业续签劳动合同时,原上岗登记仍然有效,可不再重新申请上岗登记。

(4)监理企业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登记注销,监理工程师可持原劳动合同或解聘证明,书面向省级质监机构提出登记注销申清,省级质监机构应及时与监理企业核实;情况属实的,应要求监理企业履行申请登记注销手续;企业拒不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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