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工程师《工程经济》考点及典型例题:工程费用支付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12/8 17:41:46  

工程费用支付

所谓支付,是指对承包人应获得的款项由监理工程师予以确认并提交业主进行付款的过程。

1.费用支付的依据

(1)支付必须以工程计量为基础

(2)支付必须以技术规范和报价单为依据

(3)支付必须及时

(4)支付必须以日常记录和合同条款为依据

(5)支付必须遵守严格的程序

2.支付不解除承包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F61.1款(只有在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写明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义务已经完成,并达到业主和工程师满意时,才能认为本合同已经结束。……),工程费用的期中支付不解除承包人应尽的义务。

(2)F60.9还赋予工程师对所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进行修改的权力。“工程师可用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的方式对他过去签发的任何证书作更正或修改。如任何正在进行的工程的完成情况不能使工程师满意,工程师有权在任何一次期中支付证书中扣除或折减该工程的价款。”

3.支付的程序

1)中期支付程序

(1)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支付工程费用一般由承包人通过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提出付款申请,承包人在提出付款申请时,根据已完工程的情况,将其工程数量、工程价值以及其他问题填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报表中。这些报表主要有中间计量表、工程量清单月报表、索赔审批表、工程变更支付月报表、价格调整表、计日工报表、材料到达现场表、财务支付申请表及工程进度月报表。这些报表说明了承包人在这个月完成的工程量及应支付的金额。

(2)监理工程师审核与签认。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月报表进行全面审核和计算,在逐项审核和计算的基础上签认应支付的工程费用。主要审核内容为:申请格式和内容应满足合同要求;所有款项计算与汇总是否准确;核实到达现场材料及材料消耗状况;审查工程质量,是否有不合格或尚未进行缺陷修补的项目。

审核完成之后计算付款净金额,净金额是扣除保留金及预付款回扣额。将净金额与合同规定的临时支付的最小限额比较,若净金额是大于最小限额则开具支付证书,否则不开支付证书,将证实的金额按月结转。    

(3)业主付款。业主收到监理工程师开具的支付证书之后,经审核确认,向承包人付款。在支付程序中应注意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在FIDIC条件的通用条款第60条第10款规定,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的28天内开出支付证书,业主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的中期支付证书的28天内支付。

2)最终支付程序

(1)承包人提出最终支付申请。承包人提交最终支付申请的条件为全部遗留工程或缺陷工程均已完成且达到规范的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缺陷责任证书;有关合同方面的遗留事宜(如:费用索赔、工程变更、中期支付中有争议而未解决的问题等)均已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协商达到基本一致,并按合同办理了有关手续;竣工图纸及有关的竣工资料已按合同规定全部完成,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对合同期间所有支付的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所需的支付凭证进行了必要的补充与完善。

若上述条件不具备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受理承包人的支付申请。当上述条件均具备后,承包人需附上最终结算清单及证明资料,并作必要说明。

(2)监理工程师审定支付申请。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最终付款申请后,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承包人支付申请的审定。其审定的主要内容:申请的格式和内容应满足合同规定及监理的要求;相应的系列结算清单必须齐全、完整,相互关系清晰;相应的系列证明资料有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确认所有的计量与支付均没有遗漏、重复,且计算准确。

在以上审定工作基础上,向业主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业主付款。业主收到最终支付证书,经审查无误,在合同规定时间内56天向承包人付款。

注意:《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和FIDIC合同条款中有关具体时间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