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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及高职(单考单招)考生纸质档案传递事项通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1-09-20  【

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普通高校:

为顺利完成2011年普通高校及高职(单考单招)考生纸质档案传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不报到考生登记手续

    根据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被高校录取后不报到就读的考生,须在9月20 日前向报名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登记备案,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序号、录取院校名称及代码等,其纸质档案不再寄送录取院校。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不报到就读考生的登记情况,并于9 月21日下午5:00前在高考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设定。设定完成后,下载录取不报到考生名单进行再次校对,确保准确无误。

9月27 日下午,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通过FTP下载录取送档名单。

二、  考生纸质档案传递

考生纸质档案由各市、县(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按我院下发的考生纸质档案院校名单整理,填写档案袋封面的有关内容,同时打印清单。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各县(市、区)的档案后,按院校名单顺序排列,于10月 11 日集中送我院(杭州市文二路331号省考试院三楼保密室),并派1-2名工作人员(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金华各2名,其余市各1名)参加10月12日至17日全省统一抽档寄发工作。

省内院校于10月12日至13日到我院(杭州市文二路331号省考试院 三楼保密室)自行提取,逾期不予办理;省外院校的考生纸质档案由我院统一邮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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