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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14年高考体检工作安排

西藏教育考试院  2014-03-15  【

  根据《 西藏2014年高考招生规定公布 》得知,西藏2014年高考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体检

  1.凡报考高校的考生,均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体检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院应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科学、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3.体检信息由考生参加体检所在地市招生办组织录入、校对、修改、打印,考生签字确认,形成本地市体检信息库。成都借考点考生体检信息采集工作,由拉萨市招生办负责。

  4.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体检信息,因考生本人核对失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军检分初检和复检。初检与高校的招生体检同步进行,复检在7月初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军检按解放军三总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6.报考公安高校考生的身体条件需符合公安部政治部制定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的标准。

  7.借考生在借考地参加体检。

  8.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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