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较往年有四个方面的不同:
一是对普通高中招生要求更加严格。将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参加本州以外、疆内地区中考的考生(含兵团)被本州普通高中录取的,需提供地州(兵团为师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中考原始成绩单。
二是对招收农五师生源的比例严格控制。农五师考生报考本州学校的,其招生比例包含在跨县市招生的比例中,且不得高于招生计划总是的5%(含地方户籍和兵团户籍)。
三是对外地借读学生填报志愿有了新要求。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原则上考前必须回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教育行 政部门进行登记,填报志愿,参加我州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的统一录取;
四是对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进行规范。改变以往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发放通知书的做法,今年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州教育局统一制定通知书内容,录取通知书同时加盖州教育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