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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2高考加、降分考生资格审查开始

沈阳日报  2012-03-29  【
从辽宁省招考办获悉,辽宁今年参加高考享受加、降分照顾的考生资格开始进行审核工作,各部门审核工作分工于当日公布。

  省公安厅负责审核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省教育厅负责审核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的应届毕业生。

  由省招考办根据教育部公示名单进行审核的项目: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毕业生。

  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的项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

  省侨务办公室负责最终审核的项目: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负责审核的项目:台湾省籍考生。

  据了解,所有享受加、降分等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提出申请,未按要求提出申请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定和公示,其他详情考生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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