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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高考志愿填报安排

来源:长城网   2012-06-08  【
从河北省教育考试获悉,河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志愿填报将全部以远程网方式进行,按计划2012年6月24日18时至27日18时填报本科二批及以前的各批次和对口本科批的第一志愿;在本科二批二志愿征集时,填报本科三批的第一志愿;在本科三批二志愿征集时,填报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及对口专科批第一志愿。
  本科提前批A包括院校进行专业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的本科专业)和本科一批院校使用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本科一批院校的普通体育专业及其他提前批院校(含军队、公安、司法、小语种、海洋运输等类)中使用本科一批线录取的本科专业及本硕博连读专业、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本科专业。
  本科提前批B包括本科二批院校使用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和本科二批院校的普通体育类本科专业及其他提前批院校(含军队、公安、司法、小语种、海洋运输等类)中使用本科二批线录取的本科专业、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本科专业。
  本科一批包括教育部批准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及原全国重点高等学校、高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文、理科本科专业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文、理科本科专业及本硕连读专业。
  本科二批包括未能列入本科一批录取的文、理科本科专业(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文、理科本科专业和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本科专业。
  本科三批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等学校的所有本科专业。
  专科提前批包括公安、司法院校、海洋运输和艺术、体育等招生科类的专科专业及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提前录取的专科专业。
  专科批为所有院校的文、理科专科(高职)专业。
  对口招生分为对口本科批和对口专科批。对口本科批随本科二批同时录取,对口专科批随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
  单招批包括保送生、体育单招、高职(专科)单招等单独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A、B)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每段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每批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专科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三志愿为省内院校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艺术、体育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A、B)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院校校考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只填报一个一志愿,不统一组织征集)。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三批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院校校考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每批只填报一个一志愿,不统一组织征集)。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院校校考艺术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的几个院校专业志愿不得跨类填报。
  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专业志愿填报在相应艺术类专业批次志愿栏内,与艺术类专业同批投档。
  对口招生类
  对口招生本科专业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志愿栏内,与本科二批同时录取,专科专业志愿填报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内,与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每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不得跨类填报。
  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招生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相应的特殊类型批设置志愿,其他批次随批进行,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定向就业招生以个人填报的定向志愿为准,考生不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即视为愿意到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单位只与委托培养高校签订协议即可。
  录取分三段进行
  录取工作分段分批次进行,第一段为本科提前批(A、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第二段为本科三批;第三段为专科批。对口本科批随本科二批录取,对口专科批随专科提前批录取。
  单招批中的保送生、体育单招、高职(专科)单招等学校和专业的录取,按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时间进行。
  录取过程中,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平行志愿不能续发档案的特点,为最大限度保障考生利益,建议学校调档比例掌握在110%以内,如高校未按时上报调档比例,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按105%掌握。
  河北省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每个志愿栏设置五个并列志愿院校(专科批每个志愿设置十个并列院校,下同)。投档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首先将同一科类的控制线上未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投档,具体地讲就是先从排在第一位的考生开始,根据考生填报的A、B、C、D、E五个平行志愿院校,计算机从A志愿院校开始依次检索,首先投给A院校,如成绩不够或者没有缺额,则投给B院校,以此类推,一旦遇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就投档给该院校;然后再投排在第二位的考生,直到所有院校计划满额或者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为止。如果某一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都不符合投档条件,就不能被投档。考生每批每个志愿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中,无论有几个院校达到投档分数线,只要按投档规则投到其中一所院校,即享受了平行志愿的投档机会,就不能再投档到其他院校;或者所报志愿院校均没达到投档分数线,该考生也享受了平行志愿的投档机会。
  另外,当某院校调档分数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且多于应投考生数时,按文化成绩投档的,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也就是先比较语文成绩,优先投语文成绩高的考生档案;若语文同分,再比较数学,若数学同分,则比较外语。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按专业成绩投档的,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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