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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1年高考填报志愿规定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  2011-06-21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为有利于维护考生利益,有利于高校选拔新生,制定本规定。

  一、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

  (一)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即高考成绩公布并划定最低投档分数线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以下科类和批次志愿:

  1、体育、艺术类的第一批本科院校、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文史、理工类的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8日至30日,即文史、理工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以下科类和批次志愿:

  1、文史、理工类的第三批本科院校、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

  2、中职单报类的中职单报本科、中职单报高职。

  二、录取批次顺序

  1、体育、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第一批本科院校→②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③第二批本科院校→④第三批本科院校→⑤高职(专科)院校。

  2、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②特殊类型招生院校→③第一批本科院校→④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⑤第二批本科院校→⑥第三批本科院校→⑦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⑧高职(专科)院校。

  3、中职单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中职单报本科→②中职单报高职。

  三、志愿设置

  (一)体育、艺术类

  1、“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1个预科志愿;

  2、“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统招志愿;

  3、“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

  4、“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

  5、“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

  以上各批次的统招志愿设3个专业、预科志愿设1个专业,每个志愿设“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二)文史、理工类

  1、“提前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1个定向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统招志愿设6个专业,定向志愿设3个专业,预科志愿设1个专业;

  2、“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每个志愿设3个专业;

  3、“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为5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每个平行志愿设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3个专业;

  4、“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志愿、3个专业;

  5、“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3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1志愿和平行志愿设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3个专业;

  6、“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1个定向志愿,每个统招志愿设3个专业,定向志愿设1个专业;

  7、“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5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1志愿和平行志愿设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3个专业。

  以上各批的每个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三)中职单报类

  1、“中职单报本科”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2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4个专业;

  2、“中职单报高职”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2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6个专业。

  以上各批的每个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四、平行志愿的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从平行志愿1到平行志愿5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院校投放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时,合计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是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相同,再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仍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再看数学。

  五、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公安、军队及招飞院校招生

  1.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1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且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填报,非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

  2.提前批录取院校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属部队院校,报考考生应按部队院校要求参加“面试”和“军检”,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空军招收飞行员工作局招收的“飞行技术与指挥”专业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二)香港、澳门高校招生

  1.香港特区高校招生

  (1)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根据教育部《关于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向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投档的函》(教学招字第08006号)的规定,两所院校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珠海学院等十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按学校要求登陆学校网站自主报名。考生高考成绩须达我省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经学校确认后录取的考生应于2011年7月7日前到各市(州、地)招生办办理确认手续,由地区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录取事宜。

  2.澳门特区高校招生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五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直接登陆各校招生网站报名。报考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两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三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入选的考生,其志愿必须填报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栏内,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投档安排在提前批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四)“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目内,“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五)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2.考生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3.获得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

  (1)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4.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5.报考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栏内(可不填专业代码)。

  6.参加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填报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和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相关空中乘务专业志愿。

  7.体育、艺术兼报文史、理工类的考生,文史、理工志愿不能填报在“体育艺术类院校”志愿栏目内,只能填报在文史、理工类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相应栏目内。体兼理或体兼文和艺兼理或艺兼文科类考生的录取,先按考生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填报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全部落选后,方可转入考生所填报的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

  (六)定向生

  1.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继续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文史、理工类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提前批本科院校”进行,体育、艺术类录取安排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进行。经省教育厅同意,今年省内三所师范院校(铜仁学院、毕节学院、凯里学院)将招收免费师范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本科院校之后、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11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生源所在市(州、地)教育局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凡拟填报省内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于2011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报考学校所在地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各市(州、地)教育局于7月1日前务必将签约名单按报考院校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中心。

  录取时,省招生考试中心将根据各市(州、地)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2.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需填写《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3.凡填报贵州大学定向志愿并被录取的考生应于2011年7月30日前到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将招收本科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根据国家及我省卫生部门定向就业要求,考生毕业后定向到我省乡镇卫生院就业。录取时面向全省生源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后,考生须与招生院校和定岗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

  5.经省教育厅同意,今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将招收免费医学定向生,其志愿填报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定向志愿栏内。凡拟填报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免费医学定向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4日至6月26日到铜仁地区卫生局签订《定向医学免费培养协议书》,铜仁地区卫生局应于7月15日前将签约名单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中心,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七)相关政策说明

  1.省外迁入我省户籍的考生,经审查为限制报考的,只能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政策照顾加分有两类:一类为报考所有院校都加分,另一类仅限于报考省内高校加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了解我省政策照顾加分的具体要求。

  五、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1.考生志愿是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批次、系科(专业)和学校代码、专业名称填报志愿,并要认真按照填报志愿规定和程序填报志愿,要认真仔细地校对确认。考生未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填报志愿所造成的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对高等学校已按考生志愿录取而不到校报到的考生,省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后将记入考生下一年度电子档案。

  2.考生准考证上的密码是考生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凭证,请考生务必保管好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漏应及时向县级招办报告,一旦造成志愿信息被篡改,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阅读所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该校的招生要求及录取原则等。

  4.填报外语院校及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按省招生考试中心安排的时间到所在地区招生考试机构参加英语口试。英语口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于6月12日进行。未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该类院校和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5.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须有本人徒手画一份(注明考生号、姓名),并要有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加盖的公章。由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装入考生高中阶段档案袋内,供录取院校备查。

  6.每个批次的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请考生认真思考,表明意见。

  7.“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中,有“211工程”院校,也有非“211工程”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211工程”院校用“★”号加以注明,同时公布“211工程”院校名单,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

  8.“中职单报高职”与普通高职(专科)的考试类别和科目不同,因此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自己所报类别,不能跨报。

  9.煤炭企业优秀青年考生报考湖南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南昌工学院,其志愿分别填报在中职单报类中的“中职单报本科”、“中职单报高职”志愿栏内。

  10.考生填报的志愿提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1.录取信息查询

  各批次院校录取中,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密码登录省招生考试中心主页(http://www.gzszk.com)的“2011年高考录取信息快递”栏目,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12.补报志愿

  补报志愿工作安排在各批次院校所有志愿录取完毕后进行,若各批次院校按规定投档后仍出现院校不满额的情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省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补报志愿时间,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http://gkzy.gzszk.com),进行网上补报志愿。网上补报志愿的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省招生考试中心主页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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