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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2012年普高招生本科第二批再次征集志愿

广西招生考试院  2012-07-27  【

7 月 25 日 18 时至 26 日 12 时

我区普高招生本科第二批再次征集志愿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二批再次征集志愿,开始时间为 7月 25 日 18 时,汇总的计划缺额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最新公告”、“政策公告”栏中公布,考生可以登录 http://www.gxeea.cn 了解参加此次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的详细情况。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均可填报。考生填报本次征集志愿的截止时间为 7 月 26 日 12 时。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共设 4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 6 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高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征集志愿的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已有部分学校降分,本次征集志愿模拟投档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高校,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进一步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将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未被投档或已投档但被退档的考生,其此前所填报的本科第二批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已经作废,降分投档只对本次征集志愿有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 7 月 26 日下午向各有关高校投放征集志愿档案,学校阅档后,决定是否录取。 征集志愿中因生源不足而实行降分投档属于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一个正常操作程序,降分投档录取与收费无关。因此高校除按规定在开学时收取在《 2012 年高考指南—— 招生计划篇》上公布的学费外,不得在录取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 按照教育部规定,已按志愿录取的考生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退档换录,若因个人原因而选择退档的考生当年不能再次录取。 在参加征集志愿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篇》,充分了解此次征集志愿院校的专业条件要求,对照自己的成绩和体检情况逐一检查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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