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报考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高考 >> 广东高考 >> 广东高考志愿填报 >> 深圳2011年普通高考体检与填报志愿要求

深圳2011年普通高考体检与填报志愿要求

中华考试网  2011-06-28  【
五、高考体检与填报志愿要求

(一)考生按体检情况选报志愿索引表

疾病或生理缺陷名称

体检标准的条文序号

高等学校招生不能录取或不宜就读专业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1条

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各专业。生物工程、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生物医学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侦察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

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2条

同色弱外,还包括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几何图形、信号灯者

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3条

同色弱、色盲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

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3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

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4条

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相近(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专业)专业。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

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5条

不能录取到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

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4条

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

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5条

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疾病或生理缺陷名称

体检标准的条文序号

高等学校招生不能录取或不宜就读专业

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

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6条

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

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7条

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及外交学、新闻学、侦查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癫风

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8条

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斜视、嗅觉迟钝、口吃

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9条

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二)学校可不录取患有某些疾病的考生的一些规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指导意见第一部分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纠错评论责编:lily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