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我省2015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考生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2015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考试成绩以考试院统一打印的成绩单为准。从7月3日12:00时起,考试院将通过相关网站和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向考生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1。
二、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9日17:00前携带准考证到报名点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15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二)复查及结果反馈。考试院于7月15日前组织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申请查分的考生也可于7月15日12: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服务之窗”栏目,打开“成绩复查”,点击“2015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查询复查结果。
三、考试成绩保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成绩证明将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要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及时发放给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遗失不再补办、补发。
附件1:2015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方式(请点击查看)
附件2:2015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