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1年兰州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正式划定,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00分,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90分,两条最低录取分数线均与去年一致。记者从兰州市教育局了解到,兰州市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开始。
两条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
昨日,兰州市教育局根据城市四区今年高中阶段入学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结合中考成绩整体水平,分别确定了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00分,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90分。
记者了解到,兰州市城市四区去年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00分,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90分,今年中考总分由690分降为670分,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与去年保持一致。
中考录取工作8日开始
兰州市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开始。招生录取时,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70%的招生计划;再在本校统招生录取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20%的对口分配名额;然后在本校录取线下50分以内,根据“预录”名单按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10%的自主招生计划。
城区独立高中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的90%;然后在本校录取线下50分以内,根据“预录”名单按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10%的自主招生计划。然后在本校录取线下50分以内,根据“预录”名单按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5%的自主招生计划。
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成绩均不能低于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已被第一、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择校生录取。各招生学校按照本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一校一线。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独立高中)的录取成绩不得低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未录满计划的学校,可根据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为止,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被第一、二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择校生的录取。各招生学校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