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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有关高等教育的知识问答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2-06-21  【

有关高等教育的知识问答

1、什么是高等教育学历文凭?

我国目前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 个层次;从学历系列上讲,目前主要包括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5 种。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或称证书)主要有四种,即: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网络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以上学历证书由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颁发,以及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联合颁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2、高校学生可以取得的学历文凭有哪几种?

高校学生指具有所在学校〔含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学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高校学生须按国家招生规定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入学,经录取学校复查合格的学生取得学籍,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根据教育部 2007 年有关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的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高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获得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内容由国家规定,种类如下:一、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三、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四、独立学院毕业证书;五、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证书;六、五年一贯制专科〔高职〕毕业证书;七、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八、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九、网络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十、第二学士学位生毕业证书。

国家实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入学时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审核注册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提供网上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 /www.chsi.com.cn〕。经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未经电子注册的国家不予承认。

3、取得高等教育学历文凭有哪些途径?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经省一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生所报考的普通高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毕业后取得由教育部监制并进行电子注册、所在高校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包括本科、专科、专升本三种);

二、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经省一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员所报考的成人高校或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主要学习方式:一是进入高校全日制脱产学习;二是进入高校以业余面授方式学习;三是进入普通高校设立的函授站以函授形式业余学习。学生毕业后取得由教育部监制并进行电子注册、所在高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包括本科、专科、专升本三种);

三、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我省简称“三校生”),经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对口招生学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毕业后取得由教育部监制并进行电子注册、所在高校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包括本科、专科、专升本三种);

四、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助学单位组织的辅导,定期参加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考生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联合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专科或本科);

五、 参加普通高校以现代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班(网络教育学院),入学时只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测试,经学校录取后,学员在学校设立的教学中心组班学习。学员毕业后取得由所在高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网络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或专科)。

4、什么是学位?  它和学历有什么关系?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而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博士学历”。

在职申请学位不是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则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研究生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毕业的学历。

5、一本、二本、三本、专科、高职的文凭有什么区别?

一本、二本、三本院校都属于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尽管在招生时安排在不同的录取批次、执行不同的分数线,但学生获得的毕业文凭都属于国家承认并予以电子注册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同等享受国家有关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各项政策待遇。

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都属于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生获得的毕业文凭都属于国家承认并予以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同等享受国家有关普通专科毕业生的各项政策待遇。

一本、二本、三本、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均由教育部监制,所在学校颁发(盖章),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入学时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审核注册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提供网上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 /www.chsi.com.cn〕。

6、什么是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并将此定性为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独立学院由教育部负责审批,未经教育部审批设立的,国家均不承认其学历。

独立学院有三大特征:一是一律采用民办机制,所需经费投入及其它相关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担或以民办机制共同筹措,学生收费标准也按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二是实行新的办学模式。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是实行新的管理体制。独立学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由申请者和合作者共同商定。

教育部新公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从 2008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高校独立学院必须自授学士学位,此举意味着独立学院“母校光环”的减弱。

新《办法》规定,独立学院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7、什么是学籍?  怎样才能取得学籍?

学籍是学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可,取得学生身份和获得学习资格首先要取得学籍。教育部第 21号部长令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该《规定》明确高校学生取得学籍的前提是“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即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保送审核、单招选拔考试等)并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才有可能取得录取学校的学籍。

8、为什么要实行高校学籍电子注册?

近年来,有少数高校无视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经省级招办自行录取新生,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破坏了国家招生制度,违背了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原则,扰乱了高等教育办学秩序,对此,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因此,教育部规定实行高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

学籍电子注册,即当年省级招办录取结束后,将各高校在本省录取的新生数据报教育部。教育部在网上公布各高校经省级招办录取的新生名单,各高校在新生入校后上网核对本校录取名单,网上有的学生即予注册,取得学籍。国家实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学生毕业时所取得毕(结)业证书要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并上网供社会查询。而每一份毕(结)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是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数据档案。

9、考生被录取后如何进行电子注册?

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从2007级新生开始实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教育部建立了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信息档案库,对学生学籍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进行统筹管理。新生电子注册的基本程序为:

一、由各省级招办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和核准并公布的年度招生计划对高等学校拟录取的考生予以核准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每年 9 月 1 日之前将各高等学校在本地的招生录取数据信息报教育部。教育部对所报录取数据信息汇总审核后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分发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供高等学校核对。

二、新生报到后,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包括在网上核对以下录取信息内容:(一)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年月;(二)录取院校、专业,层次(本科、专科<高职>、预科),录取类型(统考、单招、保送等)。 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应当在学生入学第一学期开学后 3 个月内完成,并将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和统计数据以纸介质和电子版方式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结果并反馈高等学校;报属地高等学校学籍电子注册数据、注册人数及未报到人数统计数据至教育部。

四、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在各自网站公布已注册新生学籍信息供学生本人查询。网上公布的新生学籍信息内容为学校名称、姓名、性别、专业、层次、入学年月。学生以本人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进入网站查询学籍注册情况。

10、什么是免费师范生?  如何报考免费师范生?

免费师范生是指国家从 2007 年起,为鼓励和培养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人才,对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招收的师范类新生,实行“免费教育”。即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国家提供。

报考免费师范生须在提前本科批次志愿栏内填报上述六所师范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及填报志愿情况择优录取。免费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录取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所在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其中,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将由生源地省级政府统筹规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需求范围内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免费师范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期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但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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