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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1年普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_第5页

福建省教育厅  2011-06-20  【
  六、其他事项

  1、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执行。

  2、考生享受的固定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加分可以直接并入文考总分后(非固定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加分只有在符合加分条件时才并入文考总分),再按照相应专业类别的折算方法折算出综合分。

  3、本实施办法由福建省高招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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