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政治生活
【复习要点】
1.我国的国家性质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2.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3.我国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
(1)我国的选举制度及选举方式;
(2)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和意义;
(3)我国的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及其意义;
(4)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知识归纳】
一、重难点:
(一)我国的国家性质
1.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3.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表现
(1)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自己的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利益得到日益充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