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学制 |
计划 |
限招农村户口计划 |
学费(元/年) |
上课地点 |
数控技术 |
3年 |
40 |
20 |
6000 |
院本部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20 |
6000 |
院本部 | |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管理) |
40 |
20 |
6000 |
东校区 | |
软件技术 |
40 |
20 |
6000 |
东校区 | |
电子商务 |
40 |
20 |
6000 |
东校区 | |
影视动画(动画方向、艺术类) |
30 |
15 |
8000 |
东校区 | |
影视动画(影视方向、艺术类) |
30 |
15 |
8000 |
东校区 | |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汽车电脑应用方向) |
40 |
20 |
6000 |
南校区 | |
图文信息技术专业(计算机图文设计方向) |
40 |
20 |
6000 |
南校区 |
三、报名办法
网上采集考生信息:考生需登录我院网站(www.bitc.edu.cn),按照“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
现场报名:考生本人必须到我院现场报名处(学院本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
《报名表》: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下载或到我院招生办领取《2011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须如实、清晰、完整填写该《报名表》。考生须在《报名表》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报名表》须有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报名表》经本人及家长确认上交后,一律不予更改。
高中毕业生必须携带:具有会考成绩、操行评语的资料(如《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复印件一份(A4纸),且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中职毕业生必须携带:《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一份(A4纸),且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报名考试费100元。
注:
考生如有在高中阶段取得的能说明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证书,可在现场报名时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验审后收取复印件。
请将需交的《报名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的复印件以及证书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在现场报名时提交。考生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请考生提前做好体检,复试时携带《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验审后收取《体检表》复印件。
四、考试办法
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选拔工作。选拔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
影视动画(艺术类)专业进行面试,其他专业进行笔试。
影视动画(艺术类)专业按照该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2倍);除影视动画专业外,其它专业按照所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数的2倍);
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有资格参加复试。
复试:影视动画(艺术类)专业进行笔试,其他专业进行面试。
说明:
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能力,考题形式包括中文听力题、中文阅读题、基本计算题、英语翻译题、分析判断题等。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考题形式以动手操作题及回答提问为重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评定
总成绩的构成:总成绩(满分300分)=笔试成绩(满分15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高中阶段成绩(满分30分)+特长成绩(满分20分)
高中阶段成绩的计分办法:
高中毕业生的高中阶段成绩:以普通高中会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为依据计算平均值,并乘以0.3做为其高中阶段成绩。无会考成绩或会考不及格者,其单科成绩记为“0”分。
中职毕业生的高中阶段成绩:以各学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为依据计算平均值,并乘以0.3做为其高中阶段成绩。
若高中阶段成绩是以“优”、“良”等形式评定的,则成绩对应的分值按以下方法折算:优—27分;良—24分;中—21分;及格—18分;不及格—0分。
特长成绩计分办法:特长是指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的市(局)级(含)以上单位所颁发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资格证书,以及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的优秀称号和在文化、科技、体育方面获得证书等。特长计分按技能资格证书、荣誉获奖证书两类进行计算,各类满分10分。同类证书不累加计算。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评审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和复试,才具备选拔录取资格。
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及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录取后若出现计划未满专业,则从符合录取条件的二、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需要录取特长生(指在高中阶段获有省、市级以上的体育单项、文艺特长以及各类科技方面的获奖证书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并进行专项面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最多降30分,情况特别突出的可破格录取)。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七、时间安排
网上收集考生报名信息:3月15—23日,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3月26—27日,9:00—16:00。在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地址: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东四环霄云桥外大山子方向800米右侧)。为了避免报名现场拥挤,使考生节省现场报名时间。建议城八区考生26日报名,郊区县考生27日报名。
初试:4月3日(周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学院网站公布初试合格名单:4月7—8日。考生届时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查询。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复试:4月9日(周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我院网站上通知的为准)。
学院网站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15—18日。
学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4月22—26日。
寄发录取通知书:4月28日。
被录取的考生于5月8日(周日)到被录取的校区报到。
八、其他事项
自主招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与高考录取的学生一样,享有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一切待遇:在校期间的学习、就业、“专接本”等政策一致,统一按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实际情况出具证明和提供材料。考生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根据考生要求和学院住宿条件安排考生住宿。住宿费按照各校区的收费标准收取,每生550—650元/学年。
本简章公布之日起,学院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自主招生有关事宜。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在线网站进行自主招生有关事宜的查询。
学院定于3月12日(周六)9:00—15:00在各校区举办自主招生校园开放日,届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来我院参观、咨询。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4353978、64374282
传真电话:64353978
学院网址:www.bitc.edu.cn
招办邮箱:zsb@bitc.edu.cn
十、各校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学院本部地址: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东四环霄云桥外大山子方向800米右侧)
乘车路线:运通104、运通111、707、405、416、682、421、657路芳园里西站下车;运通107、408、420、701、967、983路高家园下车;656路将台路下车;677路丽都饭店下车;915、408、970、980、916、936支、942、934、935、运通101、915支2、987、131、923、918、627、401、359、641、403、404路京顺路丽都饭店下车。
东校区地址: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
乘车路线:350、750、672路东坝南下车;729、983、640、659路东坝中街下车;989、433路铁十六局下车;406路奥林匹克花园北门下车。
南校区地址: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南侧)
乘车路线:特3、353、937(羊坊专线)、657、692、689、691、736路四合庄下车。
十一、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